個人供貨合同合集(精選3篇)
個人供貨合同合集 篇1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采購物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供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甲方作為乙方的客戶,乙方負有依照甲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按交期供貨的義務,承擔保質保量保交期的相關責任。
2、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物料包含以下產品(在本協議中統一簡稱為物料):
3、乙方承諾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藝流程及其質量控制、物料檢驗等各個質量控制環節保持穩定的基礎上,保證該批次物料與經過甲方確認的樣品在外觀及其他技術指標方面相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因此給甲方造成生產或延誤出貨交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每批供貨須按甲方訂單要求執行,及時送達,響應時間最遲不得超過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貨須事先與甲方協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響到了甲方正常生產,又不予應急處理,甲方可單方取消訂單并追究乙方的責任(以追償經濟損失為優先)。
5、若甲、乙雙方所確認的采購報價是含運輸費的(即承諾送貨到廠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送貨,而由甲方安排車輛前去乙方取貨,乙方應按市場運輸價格補償甲方取貨的運輸費用。
6、供貨物料品種、規格、要求及價格:依甲方采購單載明品種、規格要求執行;價格以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價格為準。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事先及時通知甲方,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執行新價格,未經甲方認可的乙方單方調價無效。
7、乙方供應的物料被甲方應用到(甲方)產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質量缺陷給甲方客戶造成損失,而導致甲方被客戶追究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損失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8、乙方供應的物料若經檢驗不符合甲方的`驗收質量標準,在不影響使用性能的情況下,根據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給予補償,甲方可作特采。
9、當甲方因質量或所送貨品種與訂單不符等原因,明確通知乙方退貨或換貨時,乙方必須最遲在三天之內前來配合處理,超過三天不來處理的,甲方有權按無貨主任意處置,乙方的經濟損失自行承擔。
10、為保證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質、數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諾,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_____元的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終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貨處理完畢、無品質異常或售后服務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11、乙方與甲方合作期間,承諾不直接或間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確的競爭對手有針對損害甲方商業利益的合作,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補償(補償額度以甲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12、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的來料檢驗、收貨、技術性能鑒定、采購等職位的員工,一經發現,甲方將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處罰。
13、貨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貨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拖欠貨款,須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方式結款,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協商可以延期結款的情況除外。
15、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一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承擔由其違約行為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違約金以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16、甲乙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規定不明之處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違反本協議引起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先盡量協商,不能達到一致的,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應盡可能的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認已經閱讀本協議,并確認了解協議中的含義。
19、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經雙方確認的往來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協議的效力。
2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貨方(甲方簽章):
供貨方(乙方簽章):
日期:
個人供貨合同合集 篇2
甲方: (需方) 簽訂日期
乙方: (供方) 簽訂地點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乙方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 全部交易文件
1.1雙方確認,本合同、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甲方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甲方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乙方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甲方已經同意了乙方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 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采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甲方與乙方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乙方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合同附件內達成一致。
3.2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乙方發出報價單,甲方確認。合同附件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四條 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 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乙方與甲方協商并在甲方登記其將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后,甲方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乙方訂購,且乙方只應向甲方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乙方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甲方一經向乙方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 訂貨和接受
6.1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甲方向乙方發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乙方即應視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乙方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乙方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乙方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訂單發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甲方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乙方應依據甲方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 不中斷供應
7.1乙方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甲方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1個月甲方對該貨物的平均需求數量。
7.2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當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乙方必須保證滿足對甲方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乙方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公司。如違反本規定,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仟元(RMB 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乙方必須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甲方價格)為甲方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否則,一經發現,乙方給予的甲方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甲方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乙方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甲方乙方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甲方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 包裝
9.1乙方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乙方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乙方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 送貨
10.1乙方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甲方訂單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使貨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貨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乙方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甲方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乙方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乙方應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且乙方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乙方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乙方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甲方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8乙方不得憑借甲方根據上述第10.7條的簽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 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如甲方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乙方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乙方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 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甲方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甲方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甲方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并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使用,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承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依據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貨物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在甲方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乙方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除上述規定外,如甲方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退貨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甲方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權退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乙方賠償。
第十四條 貨損風險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處置的狀態時并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乙方轉移到甲方。
第十五條 付款、付款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條向甲方出具的發票復印件后,按甲方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甲方。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甲方。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甲方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章 合同變更和解除、爭議解決、效力及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6.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貨物,經催告后7日內仍未交貨;
16.2.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貨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17.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條 效力及其它約定
18.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個人供貨合同合集 篇3
第一條合同范圍
本合同是關于乙方(賣方)向甲方(買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約。(以下買方均稱甲方,賣方稱乙方)。
第二條價格及設備清單
1.設備總價格:人民幣_______元;
工程安裝調試費用:_______元;
2.設備清單(見后附頁)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甲方預付訂金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設備送至甲方指定地點,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項_______元人民幣,否則本公司將收取設備總價_____‰/天的滯納金。
第四條交貨、驗貨方法
1.乙方按約定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貨物運抵后,由雙方代表共同驗收,并簽收驗貨單,乙方不再承擔保管風險,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條安裝與調試及布線工程
1.有關布線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裝位置乙方應征求甲方同意。調試過程中,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操作。
3.乙方預計安裝______天,調試______天。安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4.乙方承諾的日期若未能實現,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滯納金5‰元/日。
5.安裝完畢,乙方工程人員對甲方的操作人員進行基本的操作培訓。
6.乙方工程人員提交安裝資料(基本操作說明)。
第六條責任與保證
1.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為甲方指定廠家生產,無質量問題,能完成其預設計的功能,其技術性能達到規定的標準。
2.乙方對設備安裝時出現的一切故障負直接責任,隨時解決設備故障問題。本公司承諾如發現所售產品有假貨,將負責雙倍賠償
3.裝機、驗收完畢后,甲方必須簽收“集團電話驗收單”。
4.乙方承擔設備的免費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自驗收結束之日算起。
第七條技術文件
1.中文安裝說明書;
2.中文用戶使用說明書。
第八條仲裁和法律
1.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端,均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爭端應按照《經濟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2.除裁決書有規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支付。
3.仲裁期內,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應遵循中國法律,所有爭端均應按合同條款和其它有關合同的協議解決。
第九條售后服務項目
1.免費保修期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將定期派員對甲方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測,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當甲方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將及時派員赴現場檢修,乙方免收各種診斷費用、維修費及材料費,前往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再承擔設備的免費保修義務:
a.由于打雷、火災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故障;
b.由于人為原因而造成的故障;
c.在調試完成后如因電話線而引起的故障(包括電話局外線的故障);
4.甲方更換設備消費品(如電池等),費用自理。
5.保修期后,甲、乙雙方可另行鑒定維護合同,乙方適當收取費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