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供貨合同(精選6篇)
規范供貨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元。其產品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如下列表。
第二條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提供國家部門頒發的檢驗報告及產品出廠合格證。
第三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把產品送到施工現場。甲方負責卸貨。
2、驗收方法
(1)甲方查看瓷磚包裝箱上的相關標識是否清楚,包括品牌、商標、型號、色號、規格、生產批號和日期。
(2)核對送貨產品必須與訂單相符(開箱抽檢)
(3)每款瓷磚的胚體瓷磚商標必須與定單相符
(4)檢查送貨品種必須與合同相符
(5)甲乙雙方在驗貨時核對瓷磚的數量是否與合同相符
3、質量檢查
(1)檢查瓷磚是否有破損,如果有,不應超過規定運輸損耗
(2)檢查瓷磚的平整度,必須符合規范要求
(3)檢查瓷磚的色差,必須符合規范要求(4)檢查瓷磚的規格差異,必須符合規范要求
(5)檢查瓷磚的直角度,必須符合規范要求
(6)如瓷磚到貨驗收時,上述檢查結果與訂貨時不符,甲方有權退貨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結算辦法
1、到貨時,雙方再次核算瓷磚單價和總價
2、甲方訂貨時先付定金,到貨后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開具產品入庫單,乙方以現場入庫單為準到甲方財務辦理付款事宜(按貨物總價先付%)
3、甲方在鋪貼完成后,如無質量任何問題,再支付完貨物尾款。
第五條乙方應負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負責退換。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延誤交貨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不需要,可以退貨,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貨,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每延期一天,應付甲方貨物總值的%作為延期交貨罰金。
第六條甲方應負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預先與乙方協商,退貨數量不得超過總合同量的%,乙方同意退貨的,甲方應賠付退貨損失,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接貨。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延期一天,甲方應付乙方貨物價值%作為賠償。
3、乙方送貨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相應損失。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須經雙方協商并經甲方同意后才能變更,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影響交貨,乙方需承擔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八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和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品種、質量、花色、包裝等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九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全部及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并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的一方必須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立一切條款,雙方不得單方修改。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貨物送齊,甲方付清尾款后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規范的供貨合同五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為實現合同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見附表)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捌拾陸萬貳仟零捌拾元整(¥:862080元)
第二條、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供方按國家質量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產品樣品及檢驗報告指標參數生產制造供應給需方,供方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交貨。
第三條、商品包裝標準:有國家技術規定的,按國家技術規定執行;無國標準家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及費用:
第五條、驗收標準及方法:貨到工地后,需方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及雙方認定型號規格及樣品為準。供方須向需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第六條、對質量提出異議期限:需方對供方產品如有疑問及異議,在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負責對貨物進行保管。在此期間內,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須派人員到現場處理。否則,即視為接受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發齊貨到需方工地經需方驗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貨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方所交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應無償包退、包換、包修;并承擔因退貨、換貨或維修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否則,按違約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貨物刮花、破損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逾期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需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國家法律程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間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供方:需方:
電話:電話:
規范供貨合同 篇2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建材供銷一事,自愿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供給甲方建材一批,質量規格如下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在建材入場后,必須先檢驗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則,甲方提出的一切質量問題及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材料進貨單供貨給甲方(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須把提貨計劃天前通知給乙方,乙方組織車輛供貨,直發或庫提。
第四條
乙方保質、保量及時供貨給甲方,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結算方式結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項。
第五條違約責任
違法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第六條合同終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第七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本合同或延遲執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或延遲執行的證明。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后生效。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執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規范供貨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貨商)
本學期由_____為甲方食堂供應_____.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衛生的放心食品,確保甲方全體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特簽定供貨合同如下:
1、乙方必須將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原件送交甲方查驗,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經營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調料)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進行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調料)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調料)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簡單的供貨合同范本簡單的供貨合同范本。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料、調料)價格按照批發價或優惠價確定!
6、貨款按月結清。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并進行補充。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簡單的供貨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本合同執行時間為一學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另行續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簽名: 經營負責人簽名:
規范供貨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兩方本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兩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常規產品:
注:
1、以上數量及尺寸以實際下單交貨數為主計算
2、以上價格不含稅,
3、甲方負責運輸(僅限中山至哈爾濱長途)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為標準。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并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后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
3.交貨地點: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貨到達指定地點后,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托書)負責點數、驗貨,并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戶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于2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后,2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兩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兩方協商確定后進行。
2.本合同兩方簽字后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兩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兩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規范供貨合同 篇5
提供方:
需求方: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9)和彩箱包裝(1-12)。
3、產品價格: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制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檔彩箱18.00元/箱。根據原材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求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需要3日內通知 需求方。
4、銷售數量: 需求方全年銷售普通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計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計劃,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數量
5、12月底完成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 需求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超額完成達到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面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質量符合國標,保持期內符合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儲存及正常銷售條件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求方發現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須在貨到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 需求方即確認本產品合格,出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提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成本合同條款不能履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改)時,乙方同意給予諒解和支持。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
提供方代辦運輸,所有產生費用由 需求方承擔,或需求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損失向保險保價部門索賠。
五、銷售范圍:
系列啤酒指定 (市、區)一家總代理,未經供方許可, 需求方不得自行轉讓買賣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求方在合同約定的縣、市、地區內銷售,不得沖擊其它縣、市市場。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統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采取懲罰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定期執行返利政策、不重復返利辦法;需求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任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標準:
提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計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責任:
雙方按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 需求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 需求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證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提供方: 需求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地點:
規范供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的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提供方式:
1.甲方根據需求,采用電話、傳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甲方向乙方發出時,應準確提供所需配件車型的17位編碼、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屬性;如:名稱、規格、編號、數量、顏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后,應及時準確的報出市場優惠價格,鑒于市場價格的波動,乙方提供的配件價格必須保證10天有效。
2.所需采購的配件需乙方訂貨時,甲方必須將訂單以傳真或書面形式轉給乙方,乙方應按甲方的訂單要求及時供貨。如需外購訂貨,到貨時間須向甲方說明,并征得甲方認可。出現超期供貨現象,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負。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時,應根據乙方銷貨清單,對配件的包裝、外觀、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逐一驗收,并在清單上簽字,作為乙方向甲方結算貨款的依據。如在驗收時發現問題、當面解決。如過后有差錯,由甲方承擔。
二、配件退貨及質量的問題處理方式:
1.甲方所購乙方配件驗收無誤后,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均不能退貨,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貨款。
a.甲方收到貨之日起超過7天;
b.電器部分零件.
c.包裝破損及零部件已安裝過(零部件本身質量除外)。
d.乙方為甲方特殊訂購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裝使用時,發現配件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質量問題最終結果以質量鑒定報告為準。如是甲方保管安裝、使用不當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則由甲方負責承擔責任;如不屬于上述原因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通過訂單或訂貨電話向乙方表達所需配件的質量要求,包括:型號生產廠商品牌等。乙方必須嚴格依據甲方要求供貨。甲方發現乙方有以假當真,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為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就該配件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賠償金。
三、結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購配件采用定期掛帳結算和限額結算方式,定期掛帳結算即每月1日或2日對上月帳,對帳無誤后,甲方在當月十日內結清乙方貨款。限額結算即當貨款超過一萬元時,甲方應及時結算乙方貨款,如甲方到期或超過限額不能結款時,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還款延遲日期。延遲期限內仍不能結款,乙方有權終止繼續向甲方供貨,并按每天所欠貨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違約金。
四、秉著自愿互利原則,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權益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貨不能保證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當甲方不能按規定結算,給乙方正常運作造成困難時,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議未果,應申請仲裁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