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用品供貨合同(通用3篇)
汽車用品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的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銷方式:
1、甲方根據需求,采用電話、傳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采購計劃;甲方向乙方發出采購計劃時,應準確提供所需配件車型、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屬性;如:名稱、規格、編號、數量、顏色、方向、位置等。
乙方在接到采購計劃后,應及時準確的報出市場優惠價格,鑒于市場價格的波動,乙方提供的配件價格必須保證10天有效。
2、所需采購的配件需乙方訂貨時,甲方必須將訂單以傳真或書面形式轉給乙方,乙方應按甲方的訂單要求及時供貨。
如需外購訂貨,到貨時間須向甲方說明,并征得甲方認可。
出現超期供貨現象,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自負。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時,應根據乙方銷貨清單,對配件的包裝、外觀、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逐一驗收,并在清單上簽字,作為乙方向甲方結算貨款的依據。
如在驗收時發現問題、當面解決。
如過后有差錯,由甲方承擔。
二、配件退貨及質量的問題處理方式:
1、甲方所購乙方配件驗收無誤后,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均不能退貨,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貨款。
甲方收到貨之日起超過7天;
電器部分零件
包裝破損及零部件已安裝過(零部件本身質量除外)。
乙方為甲方特殊訂購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裝使用時,發現配件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質量問題最終結果以質量鑒定報告為準。
如是甲方保管安裝、使用不當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則由甲方負責承擔責任;如不屬于上述原因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通過訂單或訂貨電話向乙方表達所需配件的質量要求,包括:型號生產廠商品牌等。
乙方必須嚴格依據甲方要求供貨。
甲方發現乙方有以假當真,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為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就該配件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賠償金。
三、結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購配件采用定期掛帳結算和限額結算方式,定期掛帳結算即每月1日或2日對上月帳,對帳無誤后,甲方在當月十日內結清乙方貨款。
限額結算即當貨款超過一萬元時,甲方應及時結算乙方貨款,如甲方到期或超過限額不能結款時,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還款延遲日期。
延遲期限內仍不能結款,乙方有權終止繼續向甲方供貨,并按每天所欠貨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違約金。
四、秉著自愿互利原則,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權益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貨不能保證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當甲方不能按規定結算,給乙方正常運作造成困難時,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如協議未果,應申請仲裁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汽車用品供貨合同 篇2
甲方(甲方):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用品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汽車用品買賣合同。
第一條:產品:
第二條質量標準:可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第三條交(提)貨時間:
交(提)貨方式、地點:福州市晉安區前橫路與福新東路交叉口眾泰汽車4店第四條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雙方對汽車用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通過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作為判定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車用品檢驗機構出據的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貨物交予乙方,乙方驗收合格后,甲方開具等額發票,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汽車用品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總額(依據銀行當時利率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延期交付用品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支付的汽車用品款項,乙方還可繼續追究甲方按已交付用品款的1%支付違約或適用定金條款。
2、甲方明知用品嚴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汽車用品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支付用品貨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按乙方應付款總額(依據銀行當時利率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延期付款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如數將汽車用品退回甲方,甲方還可繼續追究乙方按已交付用品款的1%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得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事人雙方申請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第八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電話:電話:日期:日期:
汽車用品供貨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三、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六、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