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空調供貨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空調供貨合同 篇1
需方: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上海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購并由乙方安裝本合同項下的水亭樓盤售樓處所需的空調系統,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設備名稱、數量、價格、供貨及安裝時間
1、設備名稱:水亭售樓處空調系統(商標:大金,生產廠家:上海大金空調有限公司,產地:上海)。
2、數量、規格型號、材料明細、材料單價、安裝費、報價明細見合同附頁。
以上單價包含貨款、材料費、人工費、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裝卸費、安裝費、稅費、損耗等乙方將全部貨物送至本合同約定地點安裝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除此以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上述單價不因任何因素的變化而調整。
3、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整),最終以經甲方確認的乙方實際供貨數量及合同約定的單價據實結算。
4、室外機基礎由甲方負責制作,室內外機電源乙方負責從一層配電箱引出。
4、供貨及安裝工期:供貨及安裝工期為40個日歷天,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貨通知單之日起計算。其中供貨期為30個日歷天,安裝期為10 個日歷天,前述期限均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安裝施工要服從甲方統一安排,遵守甲方各項工程管理規定,作好與其它施工方配合施工的工作。
二、質量及安裝要求、技術標準
乙方所交付及安裝的空調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及本合同約定標準,并達到優良,施工按照以下規范和要求執行:
1、《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43-20__)
2、《工業管道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35-82)
3、 大金空調技術手冊標準
4、 圖紙及設計說明
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高者為準。
三、交貨地點(即合同履行地點)、時間、方式
由乙方送貨到上海市浦東新區路號甲方開發的水亭售樓處,經甲方初驗驗合格后乙方方可進行安裝,具體安裝位置屆時由甲方指定,所需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由乙方承擔。
四、包裝要求
設備由乙方負責用紙箱或木箱包裝并承擔包裝費用。乙方應采取措施保證材料設備不因包裝物或運輸、裝卸、氣候、溫度、濕度或存儲等因素而受到損害。貨物送至本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后,包裝物不回收,由甲方處置。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和方法
1、驗收標準:按《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 -20__)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2、設備驗收方式:乙方應當在材料設備進場時間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監理、施工單位,以便安排初驗,貨物運抵合同約定交貨地后由甲方、監理、施工單位三方進行數量、外觀初驗,但甲方的初驗并不表示乙方的材料設備已驗收合格,乙方仍需對材料設備存在的內在質量問題或其他質量瑕疵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材料設備的同時,必須向甲方提交材料設備的合格證書及產品檢驗報告、產品使用說明、環保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如未提交,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材料設備,并由乙方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即使甲方接收貨物的,甲方也有權按乙方最終提交資料的日期順延付款日期。
4、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在初驗過程中,如果發現材料設備的型號、規格和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要求的,甲方拒絕驗收的,乙方應當負責運出甲方場地并承擔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對進場材料設備進行檢查,甲方、監理在乙方安裝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材料設備質量或安裝不符合驗收標準要求的,如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付異議部分的貨款。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處理意見。如因前述原因導致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或安裝期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交貨或逾期安裝的責任。
5、當工程進入設備調試、試運轉階段時,乙方應在正式驗收前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派出人員參加調試。
6、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已勘察過現場,對現場的室內及室外情況已完全了解。空調安裝使用后,如冬季室外溫度在0oC以下時,乙方必須保證所安裝的空調能使室內最低溫度達到20oC(包含20oC)以上;如室外溫度為38oC以上時,乙方必須保證所安裝的空調能使室內最低溫度達到(包含18oC)18oC 以上。如未達到前述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同時乙方須承擔合同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
7、乙方須對提供的空調質量及安裝質量負責,空調在投入使用后,凡因空調質量或安裝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有其它內在質量瑕疵,而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付合同總額的30%款項給乙方作為預付款;貨到交貨地點后并經甲方、監理初驗合格后× 日內,甲方付合同總額的50%款項給乙方;安裝調試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貨證明、技術資料、安裝驗收證明、結算報告等,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結算值經甲方確認后×日內,甲方付至結算值的95%;剩余結算值的5%,作為保修金由甲方預留,保修期滿后,如無質量問題,自保修期滿之日起10天內,該款項由甲方無息支付給乙方。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出具同等數額正規合法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七、合同單價包含運輸費、安裝費,運輸及安裝過程中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設備材料或逾期安裝或逾期履行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2、如乙方交付的材料設備型號、規格及安裝過程中等任何一項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有質量問題,如甲方同意利用的,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如甲方要求乙方重新更換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更換,同時須承擔不符合約定部分貨物貨款5%的違約金,如拒絕、逾期更換或更換一次后仍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該部分材料設備貨款20%的違約賠償金。如甲方要求退貨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3、乙方因材料設備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該損壞部分全額賠償。
4、乙方提前交工驗收的,甲方驗收后,仍可按合同規定交貨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及安裝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和質量發貨及安裝,并支付逾期交貨及安裝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的,經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乙方還應當賠償因工期拖延、質量造成甲方的其他損失。
6、乙方同意甲方從保修金和應支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維修費、違約金、賠償金等款項。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十、其它
1、保修及安裝
乙方須對材料設備及安裝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1年,自全部材料設備安裝完畢交付甲方并經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對材料設備數量、外觀、質量驗收合格,材料設備投入正式使用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乙方必須派員趕到現場進行維修或更換并恢復正常運轉。如乙方未及時或拒絕維修、更換,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維修或購買他人的材料設備,所需費用和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需方(甲方)(公章): 供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簽
上海市空調供貨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購并由乙方安裝本合同項下的水亭樓盤售樓處所需的空調系統,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設備名稱、數量、價格、供貨及安裝時間
1、設備名稱:水亭售樓處空調系統(商標:大金,生產廠家:上海大金空調有限公司,產地:上海)。
2、數量、規格型號、材料明細、材料單價、安裝費、報價明細見合同附頁。
以上單價包含貨款、材料費、人工費、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裝卸費、安裝費、稅費、損耗等乙方將全部貨物送至本合同約定地點安裝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除此以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上述單價不因任何因素的變化而調整。
3、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整),最終以經甲方確認的乙方實際供貨數量及合同約定的單價據實結算。
4、室外機基礎由甲方負責制作,室內外機電源乙方負責從一層配電箱引出。
4、供貨及安裝工期:供貨及安裝工期為40個日歷天,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貨通知單之日起計算。其中供貨期為30個日歷天,安裝期為10 個日歷天,前述期限均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安裝施工要服從甲方統一安排,遵守甲方各項工程管理規定,作好與其它施工方配合施工的工作。
二、質量及安裝要求、技術標準
乙方所交付及安裝的空調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及本合同約定標準,并達到優良,施工按照以下規范和要求執行:
1、《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43-20xx)
2、《工業管道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35-82)
3、 大金空調技術手冊標準
4、 圖紙及設計說明
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高者為準。
三、交貨地點(即合同履行地點)、時間、方式由乙方送貨到上海市浦東新區路號甲方開發的水亭售樓處,經甲方初驗驗合格后乙方方可進行安裝,具體安裝位置屆時由甲方指定,所需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由乙方承擔。
四、包裝要求
設備由乙方負責用紙箱或木箱包裝并承擔包裝費用。乙方應采取措施保證材料設備不因包裝物或運輸、裝卸、氣候、溫度、濕度或存儲等因素而受到損害。貨物送至本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后,包裝物不回收,由甲方處置。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和方法
1、驗收標準:按《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 -20xx)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2、設備驗收方式:乙方應當在材料設備進場時間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監理、施工單位,以便安排初驗,貨物運抵合同約定交貨地后由甲方、監理、施工單位三方進行數量、外觀初驗,但甲方的初驗并不表示乙方的材料設備已驗收合格,乙方仍需對材料設備存在的內在質量問題或其他質量瑕疵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材料設備的同時,必須向甲方提交材料設備的合格證書及產品檢驗報告、產品使用說明、環保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如未提交,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材料設備,并由乙方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即使甲方接收貨物的,甲方也有權按乙方最終提交資料的日期順延付款日期。
4、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在初驗過程中,如果發現材料設備的型號、規格和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要求的,甲方拒絕驗收的,乙方應當負責運出甲方場地并承擔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對進場材料設備進行檢查,甲方、監理在乙方安裝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材料設備質量或安裝不符合驗收標準要求的,如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付異議部分的貨款。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處理意見。如因前述原因導致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或安裝期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交貨或逾期安裝的責任。
5、當工程進入設備調試、試運轉階段時,乙方應在正式驗收前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派出人員參加調試。
6、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已勘察過現場,對現場的室內及室外情況已完全了解。空調安裝使用后,如冬季室外溫度在0oC以下時,乙方必須保證所安裝的空調能使室內最低溫度達到20oC(包含20oC)以上;如室外溫度為38oC以上時,乙方必須保證所安裝的空調能使室內最低溫度達到(包含18oC)18oC以上。如未達到前述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同時乙方須承擔合同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
7、乙方須對提供的空調質量及安裝質量負責,空調在投入使用后,凡因空調質量或安裝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有其它內在質量瑕疵,而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付合同總額的30%款項給乙方作為預付款;貨到交貨地點后并經甲方、監理初驗合格后日內,甲方付合同總額的50%款項給乙方;安裝調試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貨證明、技術資料、安裝驗收證明、結算報告等,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結算值經甲方確認后日內,甲方付至結算值的95%;剩余結算值的5%,作為保修金由甲方預留,保修期滿后,如無質量問題,自保修期滿之日起10天內,該款項由甲方無息支付給乙方。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出具同等數額正規合法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七、合同單價包含運輸費、安裝費,運輸及安裝過程中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設備材料或逾期安裝或逾期履行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2、如乙方交付的材料設備型號、規格及安裝過程中等任何一項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有質量問題,如甲方同意利用的,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如甲方要求乙方重新更換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更換,同時須承擔不符合約定部分貨物貨款5%的違約金,如拒絕、逾期更換或更換一次后仍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該部分材料設備貨款20%的違約賠償金。如甲方要求退貨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3、乙方因材料設備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該損壞部分全額賠償。
4、乙方提前交工驗收的,甲方驗收后,仍可按合同規定交貨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及安裝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和質量發貨及安裝,并支付逾期交貨及安裝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的,經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乙方還應當賠償因工期拖延、質量造成甲方的其他損失。
6、乙方同意甲方從保修金和應支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維修費、違約金、賠償金等款項。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十、其它
1、保修及安裝
乙方須對材料設備及安裝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1年,自全部材料設備安裝完畢交付甲方并經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對材料設備數量、外觀、質量驗收合格,材料設備投入正式使用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乙方必須派員趕到現場進行維修或更換并恢復正常運轉。如乙方未及時或拒絕維修、更換,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維修或購買他人的材料設備,所需費用和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空調供貨合同 篇3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___ 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中央空調設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訂購產品規格型號及數量: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第二條產品的運輸方式、到貨地點、交貨方法、費用負擔及付款方式:
1、 運輸方式:乙方汽車運輸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2、 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工地現場交貨;在交貨地點,由甲方接貨人簽名接收貨物并提供設備貨物儲藏倉庫或空間。
4、 運輸費用(含運費、保險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 設備吊裝費用另計。
6、 付款方式:(1)、現金 (2)、轉帳支票
第三條乙方中央空調設備到貨時,由甲方確認并指定貨物堆放地點(甲方指定的地點必須是具有安全保證的),貨物安全由甲方負責。甲方現場驗收合格,簽收認可。
第四條 產品的安裝、調試、驗收:
1、甲乙雙方商定:20xx年 月日之前,甲方所需設備均按雙方約定時間進場、到位。安裝工程費用另計。
2、中央空調設備質量符合廠家提供的產品設計說明書上的要求及國家標準。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產品保修單、日常運行操作程序說明及故障咨詢;若涉及設備機型調整的,應簽定合同的補充文本加以確認。甲方未能全額支付中央空調設備款,中央空調設備權屬為乙方。
第五條 價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價款為雙方約定方式支付中央空調設備款(固定價價款);
2、本合同中央空調設備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1)、合同簽定后,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乙方(設備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甲方未付清中央空調設備全款以前,中央空調設備權屬為乙方。
3、以上價款不含小區物管費、不含設備吊裝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除合同第六、九條規定外,如果乙方沒有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遲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價款總額的20%。如乙方在達到此限額后仍不能交貨,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簽字認可的除外。
2、乙方無故拖延交貨期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的1‰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前15~20天向乙方訂購中央空調設備(廠方供貨周期的原因);
2、 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的50%的違約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中央空調設備款,每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總額的1‰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款總額的20%。如甲方在達到此限額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調設備,且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關的法律責任。
4、甲方如需調整產品型號,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承擔乙方重復運輸、保管、設備差價、材料損失等有關費用。
5、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貨,其責任由甲方承擔,而且交貨期順延。
6、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乙雙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時支付款項和未按時參加進行驗收而造成的延誤;
(4) 甲方同意的供貨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 中央空調設備質量責任和售后服務條款
1. 設備自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整機保修期為壹年(由廠家提供);
2. 質保期結束后,乙方為中央空調設備使用方提供終身有償維護服務。服務內容與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簽定合同予以確定。
第八條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由乙方提交并經甲方確認的本工程的設計圖及報價方案說明書及其他文本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