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空調供貨合同(精選3篇)
家用空調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訂購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二、各產品款式說明、色彩、面料、水洗要求等信息以“贏在中國”的網站項目園論壇《紅纓連鎖幼兒園夏季園服、書包訂購通知》為準。
各款園服尺寸請嚴格按合同附件《紅纓夏季各款園服尺寸對照填寫表》中的量體要求進行測量,合同正式下單生產后,不得再作更換。
三、質量條款:
(1)產品款式、面料、工藝:完全按照國家服裝行業的標準。
(2)產品包裝:每套產品單獨用塑料袋包裝,外包裝為紙箱。
(3)產品標簽:每套園服產品配制合格證、水洗標、尺碼標、領標。
四、交貨方式及費用:
乙方可委托甲方代辦托運,運費由乙方承擔。或采用運費到付的方式。
甲方負責把產品運輸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運輸方式: 郵政編碼: 傳真:
簽 收 人: 聯系電話:
收貨地址:
五、付款方式:
(1)銀行支付: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2)郵局支付:
地址:郵編:
請選上面方式匯款并寫明匯款用途(購服裝),將匯款底單傳真甲方,并告知開發票內容。 匯款底單傳真號:
六、供貨周期:
因總部集中采購,服裝廠統一加工周期需要40天。甲方收到乙方總款項45天內交貨。為保證六一節前收到,請各連鎖項目園在截至日期前定購,如有特殊要求請提早告知。
七、產品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當天,應按此《供貨合同》立即驗收。
(2)乙方在驗收時發現包裝箱已開封、破損或貨物數量不符等,導致影響使用,應立即在送貨單上注明,并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需要在三天之內提供相關單證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向有關方面索賠,如乙方沒有注明或沒有及時提供單證的,甲方認為乙方為全部簽收合格。
八、產品退換:
產品交付7天內,如發現產品有瑕疵,影響產品使用或美觀,乙方可以在產品沒有使用的前提下向甲方進行產品更換,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無包裝、洗滌和使用過的產品,一律不予退換。
九、合同生效:甲乙雙方填寫合同內容,并要在第1、2、3頁蓋章,合同附件:《紅纓夏季各款園服尺寸對照表》合同第3頁
十、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海淀區。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字)(簽字)
日期:日期:
家用空調供貨合同 篇2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美的商用空調設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和數量:見附件
第二條 產品質量、技術標準:
1、如果產品屬于標準產品,則按照國家產品標準或企業產品標準執行;
2、如果產品屬于非標準產品,必須以技術要求形式單獨予以明確,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無明確說明的,視為按標準產品處理。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方式:
乙方運輸至甲方負責卸貨;甲方人員簽收貨物并在工廠送貨單上加蓋甲方公章確認。
第四條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由甲方依照合同按設備清單進行驗收。對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有異議的,甲方應在簽收前向乙方在場人員提出;對貨物的質量有異議的,甲方應在收到貨物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第五條 合同款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
2、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10093700;
3、合同簽訂后,甲方提供最終供貨清單,甲方向乙方按供貨清單支付清單總價款的作為訂金;發貨前,甲方向乙方100%支付清單剩余價款余額。
第六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雙方協商,以不耽誤工期進展為原則,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總價款后10天內將合同設備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時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和延誤時間,甲方如同意,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甲方提出更改機型的,交貨期限重新確定。
第七條 產品質量責任和售后服務條款:
1、產品質量保證期:以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和乙方交貨之日起36個月中先到期的時限為產品質量保證期。
2、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產品損壞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若損壞原因不屬于產品質量問題,則乙方收取基本維修費用,更換損壞零部件的,按所更換零部件出廠價格收取費用。質保期結束后,乙方為甲方提供終身有償維護服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取消訂貨合同總價款
2、 如果乙方延遲交貨超過%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空調供貨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空調設備供貨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建設地點:
1.3. 工程建設規模:
二、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供貨、包技術指導、包調試、保培訓、維修,包驗收方式。
三、 承包范圍 :
3.1. 完成空調設備供貨(詳見附件供貨清單);
3.2. 完成空調施工技術指導、調試、驗收、培訓、維修(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四、 交貨日期
4.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空調設備供貨;
五、 執行標準、技術要求、質量保證
5.1. 制冷和空調設備噪聲的測定JB/T 4330—1999
5.2. 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規范GB 17790—1999
5.3. 組合式空氣處理機組噪聲限值GB/T 13326—1991
5.4.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備 涂裝技術條件JB/T 9062—1999
5.5. 房間空氣調節器GB/T 7725—1996
5.6. 單元式空氣調節機GB/T 17758—1999
5.7. 整體式機電一體化空調機組JB/T 8544—1997
5.8. GB 120xx.3-20xx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5.9. GB 19576-20xx 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5.10. 制冷劑編號方法和安全性分類 GB/T 7778—20xx
5.11. 其它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標準;
5.12. 若技術規范中無相應說明, 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范為準。
5.13. 乙方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先進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乙方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六、 合同價款
6.1.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6.2. 本合同價格為綜合包干單價,不因國家相關政策及市場價格等因素變化而調整;
6.3. 本合同價格包括完成空調工程供貨的以下費用:
6.3.1. 空調設備及材料費;
6.3.2. 乙方的利潤、風險、稅金;
6.3.3. 保險費;
6.3.4. 運輸費、運輸過程中的損耗費、上下車費;
6.3.5. 技術指導費、系統調試費、培訓費、質保期維修費;
6.3.6. 政府相關部門檢驗、檢測、驗收所需的各項費用;
6.3.7. 其它不可預見費。
七、 合同文件組成
7.1. 供貨合同、安裝合同;
7.2. 施工圖紙;
7.3. 空調設備供貨清單;
7.4. 技術資料(中文)、說明書(中文)、培訓手冊(中文);
7.5. 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附件;
7.6. 本合同所有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8.1. 甲方現場代表: 職務:現場代表,聯系方式:。如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8.2. 甲方對工程實施全面管理及協調工作,對現場管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項工作承擔全面管理責任。
8.3. 負責審核、現場驗收乙方進場所有材料、設備,組織設備進場報驗、備案工作。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驗收.
8.4. 甲方及時提供施工場地。
8.5. 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合同價款。
8.6. 甲方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及時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8.7. 甲方提供施工用臨水臨電接駁點。
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9.1. 乙方現場代表: 職務:現場代表聯系方式:如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后任必須具有與前任同等的相關專業資格并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9.2. 乙方負責按照空調設備國家、行業標準及驗收規范供貨。
9.3. 乙方負責培訓甲方和物業的有關工作人員,由于乙方未培訓造成甲方或物業工作人員施工錯誤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在空調設備供貨、安裝、調試、運行期間、質量保證期內,在收到甲方提出空調設備材料存在質量缺陷的通知后,乙方應通過維修和(或)更換有缺陷部分空調設備材料的方式,確保空調設備材料的正常使用。
十、 貨款支付
10.1. 到貨款:乙方空調設備送貨到甲方現場,辦理進場驗收合格,提交合格稅票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即人民幣元,大寫:;
10.2. 安裝調試款:乙方全部空調設備安裝完畢,調試運行合格,提交合格稅票后,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即人民幣元,大寫:;
10.3. 余%作為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年后天內支付,保修金不計利息;
10.4. 乙方申請工程進度款和結算款,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工作程序,提交相應的表格,由于乙方未按要求申請工程款,造成工程款延遲撥付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
10.5. 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后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應理解為是對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認可,任何付款都不應理解為對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確認;
10.6. 乙方承諾不因為甲方暫時資金周轉困難而中斷供貨,甲方有主動解決的責任和義務;
10.7. 甲方審定的因設計變更、洽商、合同外委托等造成的設備材料增減費用不隨進度款支付,待竣工結算時一次支付。
十一、 交貨及驗收
11.1. 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天以書面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 包裝箱件數、總毛重量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甲方。
11.2. 在交貨前,乙方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出廠檢驗報告及合格證。乙方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在證書中加以說明。該證書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視為最終檢驗。
11.3. 貨物運抵現場后,乙方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對進場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向甲方申報辦理進行初驗收,并提交相關設備材料檢驗證書。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貨物規格、數量、外觀或任一項都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根據甲方檢驗結果或當地質檢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更換或索賠。經初驗收合格后,甲、乙方、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進場設備材料驗收單。該項驗收單不做為最終驗收的依據和申請支付全部貨款的依據。
11.4. 乙方供應的主要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應有原出廠證明和質量證書,應在使用前進行試驗檢驗,試驗檢驗費由乙方負擔,若一方對試驗檢驗結果有異議,應進行復試,若復檢復試合格,復檢復試費用由提出異議一方負擔;若復檢復試不合格,復檢復試費用由另一方負擔,甲方對不合格設備材料依據有效的實驗檢測報告有權拒收及清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二、 包裝、裝卸、倉儲保管
12.1. 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使包裝適應于海運、空運、陸上長距離運輸,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雨、防粗暴裝卸等保護措施,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壞、損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2.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檢驗報告、質量合格證。
12.3. 空調設備材料到場的裝卸,由乙方負責,裝卸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材料設備外觀破損、內部損壞,乙方應列明損壞清單及補貨清單(注明補貨到場時間),提交甲方確認。如補貨時間造成工程施工進度延誤,按供貨違約處理。 12.4. 乙方負責對空調設備材料的管理。在倉儲過程中發生偷盜、失竊、損壞等事件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 保險
由乙方辦理貨物運抵甲方現場的保險,保險以人民幣按照發票金額的 110%辦理“一切險”,保險范圍包括合同項下乙方承諾裝運的貨物,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十四、 延期交貨
14.1. 乙方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原因、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4.3. 如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事件拖延交貨,延誤3個日歷天以內,按合同總價1%/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誤5個日歷天以內,按合同總價2%/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誤7個日歷天以內,按合同總價3%/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誤10個日歷天以上,30個日歷天以內,按合同總價20%/10日,向甲方支付違
十五、 索賠
15.1. 甲方有權根據現場監理檢驗結果或當地質檢部門出具的質檢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15.2. 在根據合同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8.2.1. 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18.2.2.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18.2.3. 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甲方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8.2.4. 乙方根據合同負責安裝或安裝技術指導、督導,如因安裝或技術指導、督導不正確而造成設備損壞或設備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8.2.5. 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7 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7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 內,按照本合同第 18.2 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貨物付款中或從乙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支付。
十六、 違約責任
15.1. 由于一方過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如屬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解決。
15.2.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及時支付貨款,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 1‰作為延期違約金付給乙方。
15.3.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派出技術人員提供安裝、調試、運行、培訓技術指導,造成工期滯后、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15.4. 如由于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其他專業承包商和最終客戶向甲方進行索賠時,乙方必須賠償承包商和最終客戶的損失,乙方不能積極主動解決質量問題并賠償損失時,甲方可代為賠償,并可向乙方追索該筆賠償金并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十七、 保修期
17.1. 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起計24個月;
17.2. 缺陷的修補和重做:乙方應負責修改、完善、重做出現于保修期內承包工程中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損壞;
17.3. 由于其他承包商原因,造成乙方進行返工和維修的,乙方應無條件配合,費用經甲方協調由責任方支付;
17.4. 乙方確保在保修期間接報24小時內到達現場開始保修工作,在保證質量的前提條件下,在8小時內保修工作完畢,對因特殊原因(如氣候、材料等因素)無法按合同約定時間內完成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在具備條件后立即組織保修工作。乙方同意以上承諾每落空一次,在繼續履行維保義務的同時扣減本工程保修金的 3 %,必要時,甲方可另請第三方負責保修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甲方在付給第三方費用的基礎上加收 20%的管理費,支付給第三方的費用經甲方簽字后即生效。
十八、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正式發布為準,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18.2. 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18.3. 不可抗力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4天內出具事故發生地區的有關機構證明并取得另一方認可。上述情況發生后,雙方應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18.4.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8.5. 本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于市場環境變化、乙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及生產安排不周等情形,無論嚴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為不可抗力。
十九、 適用法律 甲、乙雙方同意按所在國中國法律來管轄、解釋和執行由本合同引起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甲、乙雙方的所有權利、責任和義務。
二十、 爭議的解決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與之有關而引起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則按下列第20.2 條方式解決:
20.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期間,除正式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0.2. 依法向合同履約地法院起訴。
二十一、 合同生效與終止
21.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1.2.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