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遺失公告(精選3篇)
證件遺失公告 篇1
某某某人遺失第二(或一)代居民身份證,證號:36232,自本聲明發布日起所有與本身份證有關事情概與本人無關,特此聲明.
證件遺失公告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的規定,現將納稅人報告的遺失證件予以公告,并聲明作廢。
納稅人證件遺失狀況:
序號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遺失證件名稱
1
星月健康服務部
《稅務登記證》(副本)
2
行思嬰童用品店
《稅務登記證》(副本)
3
蒲先中酸菜魚餐館
《稅務登記證》(副本)
4
x周文誼豬肉店
《稅務登記證》(副本)
5
龍華錦達貿易商行
《稅務登記證》(副本)
6
龍華如意小廚餐飲店
x1
《稅務登記證》(正本)
xx辦稅服務廳
x年4月17日
證件遺失公告 篇3
方立戶座落黃山區龍井東路北側(龍北小區55幢)黃國用(20xx)第109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因保管不慎遺失,并于20xx年12月12日在黃山日報登報聲明作廢。現公告補證,公告期限(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1月8日),公告期內無異議,期滿后將補發方立戶上述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