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跟通知的區別(精選5篇)
公告跟通知的區別 篇1
公告和通告的區別
《國家行政公文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通告”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一、公告和通告的區別:
第一,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范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啟的范圍不同。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告啟面廣;通告的告啟面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第三,使用權限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級領導機關宣布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而通告則適用于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這兩個文種在實際運用中存在著比較嚴重的混亂現象。在報紙雜志中,在公共場所的招貼欄上,常?梢钥吹侥衬称髽I開業的《鳴謝公告》,宣傳產品質量的《公告》,等等。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些作法都是不規范、不妥當的,“魚目混珠”的后果,使得這樣兩種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對公眾應有權威性和約束力。這種現象應該引起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注意。
公告跟通知的區別 篇2
公告與通告的一般寫法 :
(一)公告的寫法 地方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是不能使用公告這一文種的。因此,對于公告的寫法這里只做簡要的介紹。 首先,公告的標題通常是發文機關加文種。有的只寫“公告”兩字,落款寫發文機關的名稱,加蓋公章。 其次,公告的正文由公告的事由和公告事項兩部分組成。一般情況下,不寫結束語,全文要直陳意向,文字凝煉,不加議論。
(二)通告的一般寫法
1.標題。通告的標題有三種形式:(1)發文機關+事由+文種;(2)發文機關+文種;(3)只標明文種名稱,落款寫發文機關全稱,加蓋公章。
2.正文。通告正文的語氣一般應比較平緩,語句平實,有時需要帶上懇切要求協助或辦理的語態。在結構上,通?梢苑譃槿糠郑 開頭。說明發布通告的原因和目的。這部分提出的根據要充分,目的要明確,為下文提出“應該遵守和執行的事項”奠定基礎。 中間。寫通告的具體事項。如果通告事項涉及到的要求、措施較多,應該分項予以說明。分項說明宜采取遞減法,由主及次,由大到小,以便讀者或聽眾能夠迅速、正確地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通告的具體事項是要面向公眾,要求公眾周知和執行的。因此,要力戒表述上的主次不分或忽輕忽重,否則就會使人產生繁雜無序的感覺,不利于讀者或聽眾迅速地、準確地理解文件的精神實質。
結尾。寫執行的具體要求(包括時間、程度、范圍等)。最后可以“特此通告”收束,也可以省略。
公告跟通知的區別 篇3
通告與公告的區別
(一)通告的含義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種之一。《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對通告的定義為:
“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處,也有一些不同之處。
相似之處是都具有曉諭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說,內容都是知照性的,發布范圍都是面向全社會。
要想避免二者之間概念的混淆和文體的誤用,關鍵是區分二者的不同。這些區別可大致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
1.內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來發布重要事項和法定事項的,涉及內容多是國家大事或省市級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規定必須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項和非法定的事項,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通告是用來發布在一定范圍內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的,它所涉及的事項一般沒有公告那么重大。
2.對發文機關的限制性有較大不同。
公告是一種高級別的文體,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項或法定事項時,才能由高級別的行政部門發布,這一點前面介紹公告的特點時已有闡述。而通告是一種高級機關和基層單位都可使用的文體,不僅行政機關可以制發,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自己的職權范圍之內,也可以制發。
3.發布范圍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國內外發布重要事項和法定事項采用的文種,它的發布范圍比較大,面向全國,有時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體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通告雖然也是面向社會發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個特定社區范圍內,而且內容也多是指向一個特定的人群,要求這一社區的某一類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義中特意強調了“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4.發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數是在報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紅頭文件的方式下發,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開張貼。而通告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刊登,也可以用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還可以公開張貼。
公告跟通知的區別 篇4
各部門及全體工作人員:
在新春佳節即將來臨之際,為感謝大家為公司作出的積極貢獻,公司將于20xx年1月*日舉辦年會,F將年會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年會舉辦時間:20xx年1月7日(星期六)下午15:00--19:00,有節目人員以及布置會場人員13:00到場,其他人員能準時到場,以便年會準時開始。
2.年會舉辦地點: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瑞達路68號(與合歡街交叉口)鄭州光華大酒店*樓號多功能會展廳。
3.年會內容主要包括領導講話、娛樂節目、聚餐等項目,可帶家屬,家屬最多限2名,望在1月5日下午下班之前匯報給企業文化傳播部。
同時,希望大家提前準備一些好玩的節目,到時會有給大家展示才藝的機會,以增加年會的氣氛。
關于公司年會具體事宜如上,請大家按通知的內容去做,望大家能夠積極配合和支持!
謝謝!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月4日
公告跟通知的區別 篇5
楊德成先生:
你方(乙方)與我方(甲方)于20xx年7月19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自20xx年7月1日開始計算房屋租金,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若乙方延遲交付租金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租金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合同簽訂后,甲方嚴格履行合同,但貴方拖欠租金的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甲方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現依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及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和本合同第九條之三項的約定行使解除權,解除雙方簽訂的上述“房屋租賃合同”。
望乙方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內,同甲方結算拖欠的房屋租金及支付違約金,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并搬離房屋。逾期甲方將依法收回房屋,并追究你方(乙方)應付的法律責任!
通知人(甲方):劉新巧電話:
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