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牌公告范文
公司發布復牌公告如何擬寫?以下是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復牌公告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復牌公告范文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就有關事項進行核查,經向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x年4月13日起停牌。
停牌期間,公司通過自查、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函問詢等方式積極核查相關事項。公司于x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基業控股股份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王文學先生回函,并于x年4月15日披露《基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核查結果公告》(詳見公司于x年4月15日披露的臨-121號公告)。鑒于上述原因,現申請公司股票于x年4月17日起復牌。
公司本次因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就有關事項進行核查并申請股票停牌,給各位投資者帶來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謝廣大投資者長期以來對公司的關注與支持。公司董事會提醒投資者:《中國報》、《報》、《xx日報》、《時報》及交易所網站()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及網站,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網站所披露信息為主,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x年4月15日
復牌公告范文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 年4月5日連續漲停,截止x年4月11日收市,累計漲幅偏離值達到59.14%。x年4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再次達到漲幅限制,為保護廣大投資者權益,并充分向市場揭示風險,公司于 年4月13日上午開市起停牌,就相關事項進行進一步核查。
一、核查情況
公司向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發函問詢。
1、經公司確認,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也未有發生重大變化。
2、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或涉及籌劃對公司生產經營或股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包括不限于股權轉讓、資產重組、股權激勵以及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不存在涉嫌內幕交易的情形。
4、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回復:公司控股股東持有的公司非限售股票,不排除在未來六個月內有減持的可能。
5、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則的情況。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二、前期信息披露情況
公司于x年4月5日披露了《關于與安新縣合作框架協議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4月10日、12日分別披露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對涉及雄安事項進行了說明,截止目前,《合作框架協議》項下的土地沒有交付,土地款也沒有交納,且無其他相關進展。本公司與安新縣人民政府就中國白洋淀健康醫療·休閑養老·旅游度假大型綜合性項目簽署的僅僅是戰略框架協議,目前國家對安新縣的整體規劃已發生重大變化,上述框架協議的履行存在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目前雄安新區的相關政策短期內對公司經營業績無重大影響。
三、股票復牌安排
經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于x年4月17日(星期一)開市起復牌。
四、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時報》、《中國報》、《報》及資訊網,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x年4月14日
復牌公告范文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根據深圳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股票代碼:)自x年12月21日開市起停牌。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x年12月21日披露的《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和x年12月28日、x年1月5日、x年1月12日、x年1月19日披露的《重大事項停牌進展公告》。
x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相關議案(詳見x年1月26日刊登于《中國報》、《時報》、《報》和資訊網公司相關公告)。
因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已披露,依據相關規定,經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于x年1月26日開市起復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經中國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實施,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x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