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告(精選3篇)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告 篇1
李光東、趙剛2位同志。因違反勞動紀律曠工,你們的行為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現以公告形式通知。請你們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公司辦理離職、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逾期不到者,責任自負。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臨渙焦化公司職工懲處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特此公告傳達。
臨渙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10月30日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告 篇2
因我行員工朱韻多次曠工嚴重違反江蘇銀行規章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自20xx年8月28日起與朱韻解除勞動合同,特此公告。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管理部
年9月23日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告 篇3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近日,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股東德陽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資公司”)函(德市國資經函[20xx]字第18號),根據德陽市國資委《關于德陽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實施存續分立的批復》(德國資發[20xx]173號),國資公司實施了存續分立。國資公司(德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股100%)為分立后的存續企業,注冊資本10000萬元;德陽市振興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德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股100%,以下簡稱“國投公司”) 為分立后的新設企業,注冊資本10000萬元。
國資公司實施存續分立前持有公司股份21,556,12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4%。實施存續分立后,國資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將變更為國投公司持有。
本次變更不涉及股權轉讓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變化,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德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