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公告范文(精選6篇)
征地補償公告范文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東路補征地建設用地項目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單位,征收土地面積,征收土地類別
被征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仙嶺社區,征收土地總面積1.698畝,征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畝
專業菜地107250元/畝 旱土、園地520xx元/畝
林地390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復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征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戶的生產補償費采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筑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后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簽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后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復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系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年5月8日
征地補償公告范文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安置小區一期建設用地項目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單位,征收土地面積,征收土地類別
被征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xx社區,征收土地總面積40.8255畝,征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720xx元/畝
專業菜地118800元/畝 旱土、園地57600元/畝
林地432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復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征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戶的生產補償費采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筑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后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簽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后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復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系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5年4月28日
征地補償公告范文 篇3
xx大道與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塊征用xx區侯七里集體土地8.574畝。根據協議約定,每畝按征地區片價共需補償費55.731萬元,F對該宗地征地補償情況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如對征地補償有異議,請及時舉報;若無異議,7日后該項資金將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撥付龍安區對農民進行補償。
受理舉報單位:xx市財政局綜合科
電話:0372-5109206 聯系人:孟慶偉
xx市政府糾風辦
電話:0372-2550611 聯系人:王 文
xx市財政局 x市政府糾風辦
20xx年11月1日
征地補償公告范文 篇4
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就北京外國語大學溫州附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北京外國語大學溫州附屬學校建設工程。
2、項目用地位置:南白象街道南湖村。
3、批準機關、批準時間、批準文號: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5月9日以浙土字A[20xx]-0036號批準。
4、批準征地面積:項目用地面積:1.0774公頃, 其中:征收南湖村集體土地1.0774公頃(計16.161畝),其中一般建設用地0.5334公頃(計8.001畝),建設用地(城鎮低效用地A)0.544公頃(計8.16畝)。
二、征地補償安置依據:《溫州市市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辦法》(溫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號)文件。
三、征地補償標準:
1、本次征地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2、征地補償費用為:120.2378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貳仟叁佰柒拾捌元整),其中:
1) 土地補償費:38.7864萬元。
2) 安置補助費:77.5728萬元。
3) 征地現場處理包干費:3.8786萬元。
4) 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按實另行補償。
3、征地補償費由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20人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標: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標489.60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五、本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在征地報批前通過書面送達、公開張貼征地聽證告知書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的意見,規定期限內未收到聽證申請。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村民委員會為單位,用書面形式送達本機關(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甌海區府2號樓304室),逾期將被視為放棄。
六、本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見并報溫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本機關組織實施。對公告涉及征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溫州市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申請人可按規定的程序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協調、裁決期間,不影響征地方案的實施。
七、本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溫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將在本機關門戶網站公告公示專欄內予以公布。當事人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八、本機關已經與被征地村、街道辦事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街道辦事處和被征地村要按照協議規定,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九、公告期10天。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577-860980 監督電話:0577-883673
xx市國土資源局(蓋章)
20xx年6月13日
征地補償公告范文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東路補征地建設用地項目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單位,征收土地面積,征收土地類別
被征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仙嶺社區,征收土地總面積1.698畝,征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畝
專業菜地107250元/畝 旱土、園地520xx元/畝
林地390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復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征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戶的生產補償費采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筑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后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簽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后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復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系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5年5月8日
征地補償公告范文 篇6
固安縣固安鎮小龍堂村及有關農戶:
為了固安縣20xx年度第7批次建設用地3號地塊項目建設,依照法律規定,擬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側的土地,面積約0.6333公頃。依照城鎮規劃,開發用途為商服用地。具體面積和地類以土地調查確認情況為準。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征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發[20xx]28號)規定,擬征收土地位于廊坊市固安縣第一區片,區片價標準為每公頃180.0000萬元。
安置途徑為:1、 貨幣安置 ;
如果對上述土地權屬、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異議,請在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