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計劃(精選3篇)
個人養老計劃 篇1
骔嶺鎮2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作好城鄉一體化養老保險工作,為按要求完成縣下達的目標任務,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意見》、《畢節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納雍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就我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如下: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一)2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運行情況
截止目前,16至59歲人員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1000人,累計征收養老保險費10萬元; 60歲以上待遇審批人員2540人,持有一、二級殘疾證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無需繳費60人。為60歲以上待遇審批人員發放卡共計2500人。
(二)2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進展情況
截止目前,全鎮總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4719人,累計征收養老保險費20萬元,參保率達30%。
二、主要工作思路
(一)抓宣傳引導,調動群眾參保熱情。
一是深入開展面上宣傳。我們準備針對群眾關心的繳費年限、領取金額、繼承等問題,通過張貼橫幅,辦板報宣傳提綱等形式進行宣傳,其中懸掛橫幅20余份,發放宣傳提綱500余份,充分調動群眾參保積極性。
二是著力強化點上宣傳。我們實行示范帶動,鼓勵農村村組干部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積極參保,以身邊的人帶動身邊的人,以身邊的事引導身邊人。抓住血緣關系這個家庭關鍵點、家庭“掌柜”這個出錢關鍵人、家庭“明白人”這個關鍵突破口,把政策講明、道理講透、好處講清。根據不同年齡階段人員不同繳費檔次,我們幫群眾算賬對比,講清實惠利益,鼓勵群眾積極參保。
(二)抓規范管理,確保工作有序運行
一是規范基金管理。在收繳養老保險費過程中,以村組為單位統一收繳,籌集參保費統一匯入農行,再由經辦人定時打入籌資專用賬戶,確保基金安全。
二是規范信息系統管理。對于參加農保人員的具體信息,由專職電腦操作人員進行錄入,確保信息詳細準確。
三是規范檔案管理。我們嚴格按照檔案管理的相關要求和規定,以村為單位進行存檔,做到一村一盒,確保不漏一人。并對每份檔案進行編號,方便查詢。
三、具體措施
1、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在抓好常規宣傳的基礎上,我們采取印制卡片,享受到待遇的老年人宣傳。
2、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利用現有臺帳進行費用收繳工作,避免城鄉居民戶口性質統計混淆,影響繳費進度。
3、進一步加強計算機的運用及管理,及時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庫,確保登錄人員信息準確無誤。
盡管我們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但我們堅信,有鎮政府的重視支持,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關心指導,只要我們團結協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以維護穩定為主題,以確保發放為主線,我鎮養老保險事業就一定會創造出更美好的明天。
個人養老計劃 篇2
一、日常監督計劃
(一)時間:每季10日前稽核統計股對上季度本局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抽查。
(二)20__年度日常監督重點:
1、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的調整:受理繳費基數調整申請,是否嚴格執行政策法規;是否執行初審(錄入)和復審(監督)、領導簽字認可等程序;是否存在對已退休人員違規調整繳費基數的行為;提交審核申報的資料是否真實、齊全并完整歸檔。
2、數據信息管理:是否對數據的修改、維護等操作有明確的權限,堅持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度;業務、財務數據修改是否有業務、財務部門授權;數據修改記錄和手續是否完整、合規,并定期存檔備查;有關數據及相關資料是否及時備份,并建立數據遠程備份機制。
3、單位增減人員的辦理:辦理人員增減時所收集的資料是否真實、齊全或有效;是否有初審(錄入)和復審(監督)崗位,且復審不能對數據進行修改,只能回退;辦理減少人員時,若參保單位或人員有欠費的,是否要求完成清欠。
4、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記賬:核查個人賬戶歷年記賬本金、利息計算是否符合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無誤;核查系統中個人賬戶繳費記賬數額是否與征繳部門發出的繳費計劃、基金財務部門基金實際到賬數值保持邏輯對應關系,有無擅自更改繳費基數、記賬金額的現象;個人繳費基數變化或發生稽核補繳以往年度社會保險費,是否及時、準確更新個人賬戶繳費及記賬信息;核查業務股室是否定期與參保單位或個人核對年度繳費信息,重點核查個人繳費人員繳費基數是否和省里規定的檔次一致。
5、社會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轉入、轉出:核查轉入轉出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轉入轉出條件;核查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憑證和《接續信息表》上記載的基本信息和賬戶信息是否一致;核查轉移轉出人員歷年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記賬額是否準確、完整;核查業務經辦環節是否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轉移轉出手續。
6、退休人員待遇審核發放:核查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核定資料是否齊全、程序是否健全、執行是否到位;核查養老金發放計劃是否符合經辦、審核、領導簽字的程序要求,對用人單位養老金發放情況進行環比、跨年同期對比、重點核查部分養老金異常增長情況是否真實、準確;核查養老金直發后業務部門與金融機構、與待遇領取個人之間的各項經辦操作是否符合內控管理規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數據傳輸準確、安全。
7、基金財務管理:核查基金管理部門是否與開戶銀行簽定社保基金存儲優惠利率協議,是否按優惠利率計息,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否建立業務、財務、銀行自動對賬制度,實現財務對賬日清月結;基金支付業務是否匹配業務計劃單據,支付結果是否與業務支付計劃一致;二次以上支付業務是否與發放失敗數據進行比對,確保二次支付信息為上次失敗的支付信息后,財務才可辦理二次支付處理。
(三)抽查方式: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實時查詢、檔案室紙質檔案查閱、實地問詢等。
(四)抽查程序:抽查相關記錄;填寫日常監督記錄表;對發現的疑似問題經稽核統計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后交予相關股室確認,確認沒有問題的應提交書面說明,有問題的提交整改意見并落實。
二、風險管理檢查評估計劃
本次檢查評估按照統一部署、股室和單位自查、市處抽查的方式進行。具體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8月30日前完成)
1、成立自查評估小組。6月底前完成。本局抽調專人組成自查評估小組。
2、股室自查階段。7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對照本股室相關業務進行自查,填寫相關表格,對內部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自查評估小組。
3、自查評估小組抽查。8月底前完成。自查評估小組對各股室相關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進行抽查,作好相關記錄,并經相關股室確認,在抽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報相關領導,并提交整改意見,要求相關股室整改并落實,根據股室自查和自查評估小組的抽查情況形成自查報告。
(二)迎接市處抽查階段(9月1日到10月20日前完成)
對照市處評估方案要求,準備相關材料,統籌安排,迎接市處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重新核實,積極整改。
個人養老計劃 篇3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依照國家和省完善社會保證體系建設的要求,通過將五七家屬工等群體納入城鎮企業職工養老平安范圍,使其享有基本的養老保證,完善我市社會保證體系,促進社會和諧。以黨中央、國務院保證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中央、國務院保證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指導。
基本原則:堅持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原則。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支持。堅持自愿公開原則,實事求是積極穩妥推進,確保社會穩定;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市政府是開展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
二、參保范圍及對象
曾在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中有過3年以上工作經歷, 年 月 日以前。未參與過基本養老平安統籌,未經勞動部門料理正式用工手續,目前具有城鎮常住戶口, 年 月 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五七工、家屬工等。農墾工商企業頂崗工比照辦理。
三、繳費規范
1個人繳費。申請參保繳費時年齡達到73周歲及以上人員。一次性繳納養老平安費,納入統籌基金。申請參保繳費時男60周歲至73周歲、女50周歲至73周歲之間人員,依照年齡超越73周歲人員方法一次性繳納養老平安費的基礎上,再按自己年齡至73周歲的剩余時間繳納養老平安費(計算到月)年繳費規范為 年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其中4%記入個人賬戶。申請參保時間統一為 年 月 日。
2單位繳費。申請參保人員所在企業。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原企業解體、注銷或繳費困難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政府給予繳費補助。
四、待遇計發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符合條件人員按規定繳費的從 年 月起。以后基本養老金調整規范按企業退休人員執行,并享受企業退休人員相關待遇。調整基本養老金時不參與工齡項目的調整。
月基本養老金按我市 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計發;年齡未達到73周歲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 年 月 日前達到及超過73周歲人員。基礎養老金為 年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8%,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貯存額除以自己參保時距73周歲的剩余月數。
五、申報條件
由已在市注冊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符合條件人員。統一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申報;企業已經廢業的由自己持相關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申報,申報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無原件的應提供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確認的書面證明;
2 省五七工、家屬工等群體參與養老平安申報審批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領取)
3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名冊(單位申報時提交)
4申請人《戶口薄》原件。申請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工作過的相關原始證明資料(詳見附件二)
六、審批順序及檔案管理
1申請人向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提供原始證明。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對申請人是否參與養老平安或享受養老平安待遇進行確認。同時,根據申請人的相關信息計算繳費額,核定基本養老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簽署審批意見。
2審批簽署意見后。對擬納入養老平安范圍人員張榜公示,同時公布市和部門舉報電話,公示期一周。
3公示期間。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應糾正審批結論,并將復查結果張榜公示。同時,向市解決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等群體養老平安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申請人持審核審批結果。向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繳納養老平安費。申請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政府)按規定繳納養老平安費。由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
5符合條件并按規定繳納養老平安費的人員。由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按規定發放基本養老金。
6申請人參與基本養老平安后。應按相關規定到市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料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逾期未認證的停發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