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院的感謝信(精選3篇)
對法院的感謝信 篇1
尊敬的營山縣人民法院鄒院長:
被害人管玉瓊(已死亡)的親屬委托律師對鄒云楓酒后駕車致管玉瓊死亡、多人受傷的嚴重后果,請貴院領導考慮以下方面:
一、被告人鄒云楓于20xx年2月9日(春節前3天)屬酒后駕駛摩托車,該犯無駕駛證、該車未經年審,也未投保,同時又搭乘兩人的明顯超載行為,故造成撞死管玉瓊及多人受傷的嚴重后果。
二、鄒云楓明知酒后不能駕車,無駕駛證不能駕車,又是在市民活動密集的縣城內,故意實施危險方法駕車撞人致死和致多人受傷的后果,其行為請考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以刑罰。
三、根據最高法院對醉酒駕車案件的裁判標準,請貴院考慮對被告人鄒云楓適用刑法第115條第1款規定科罪并在十年以上量刑。故不適用一般交通肇事罪科罪量刑。
四、被告鄒云楓對被害人一方并不積極賠償。被害人之親屬均在外地工作,本以為春節前回營山與親人歡度春節,偏遇鄒云楓的危險方法造成親屬的死亡,由此致全家人悲痛萬分。而鄒云楓除僅給付少量的搶救費、安置費之外,后經多次協商拒不賠償,以此證明無悔改表現,故無輕判的條件。
以上意見當否,敬請批評指正。
被害人親屬的代理人:龍開駿
xx年x月x日
對法院的感謝信 篇2
本案屬外地公司到被告“地盤”的法院打官司,難度可想而知。尤其是原一審被駁回起訴,導致訴訟當事人對法院的公正性產生質疑。但慶幸重審遇到了認真、敬業、秉公辦案的徐孝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劉曉康、于春蓮。尤其是劉曉康(男)、于春蓮(女)人民陪審員給人的印象十分深刻,他們都是年長的退休人員,擔任陪審員可以說是他們對法律公平正義的追求,同時也是他們的一種榮譽。但他們并不是像有些人民陪審員一樣走過場和一言不發(包括經濟相對發達的深圳地區,很多法院的人民陪審員也完全是擺設、走過場)。劉曉康、于春蓮陪審員在庭審時不斷的用筆記錄案情,也就爭議焦點主動向當事人發問,涉及到焦點問題,劉曉康也提議合議庭去調查一下陳艷的身份,也得到徐孝法官和于春蓮陪審員的贊同。徐孝法官也仔細的對案件進行法庭調查,并聽取陪審員的意見。最終,通過法院調查對事實作出了確認并作出了判決(要知道,如果簽名收貨的陳艷不是用真名簽署、或公司未給其繳納社保,則本案原告反而有可能敗訴!反之,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查出來這個人就是四川HY電器有限公司的人,其實真相已經大白!)
因此,本律師代表個人及委托人,對徐孝法官、人民陪審員劉曉康、于春蓮的辛苦工作及公正執法表示感謝,道一句:人民的好法官、好陪審員,您們辛苦了!
對法院的感謝信 篇3
張韻聲院長:
我名叫柯蘭亭,是海口畫院畫家(原椰樹集團干部)。首先我感謝貴院過去7年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審理我訴椰樹集團的民事糾紛和再審申訴案22宗及信訪件15宗,為我挽回了創造148億元巨大經濟效益的椰樹集團天然椰子汁招貼紙著作權成果,基本上化解了我與椰樹集團著作權、勞動關系、名譽權、財產系列糾紛。
感謝貴院民三庭葉能強庭長和全體法官及省高院民二庭法官的高尚職業道德,他們使我這名有重大影響多次欲進京上訪的“激化分子”轉變為一名尋求法律保護的人,我不敢僅憑自已幾宗案件及與他們的三五次接觸對他的業務水平妄加評價,但僅憑他們辦案的細節斷定,他們和其他法官一樣是貴院培養出來的優秀法官庭長。“一心為民”、“公正司法”在他們身上展現得淋漓盡致,正是他們這種嚴謹的工作作風為地方穩定、社會和-諧提供了有力保障,眾所周知,是他們,維護了法律的神圣尊嚴。
雖然我的案件中有60%被駁回,但民三庭法官辦案讓我感到心服口服。可以說,貴院永遠是人民滿意的的法院,貴院的法官永遠是
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為此,懇請您準許貴院和民三庭法官接受我送給的“秉公辦案、公正司法”和“一心為民、正義衛士”錦旗,再次向你們致以最崇高的謝意!
此致
敬禮!
柯蘭亭
二0xx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