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精選21篇)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
1、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制定財務核算體系和財務監控體系,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
2、掌握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定期向總經理匯報運營結果和財務數據;
3、參與公司經營工作的分析和決策,提供財務專業支持;
4、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制定公司年度及中長期投融資計劃,適時選擇、提供項目投融資規模方案、評價融資方式及成本,進行投融資成本管理;
5、負責對項目進行初選及前期可行性建議書進行審核;
6、負責管理和維護公司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等客戶的公共關系,建立維護支撐公司融資的統一平臺;
7、制定公司資金運營計劃,監督資金管理,形成預算決算報告;
8、審核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表,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9、協調公司同銀行、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的關系,維護公司利益。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2
1.負責開具銷項發票;
2.負責認證抵扣進項發票,合理控制稅負率;
3.負責審核采購類進項發票的規范性;
4.負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附加稅及印花稅等納稅申報;
5.負責年度匯算清繳的填報;
6.負責申領發票;
7.負責發票裝訂及保管;
8、根據相關數據報表對公司銷售、回款、利潤、應收賬款、庫存等數據進行分析。
9、負責對外機構各類報送數據的填報、分析。
10、負責費用報銷單據整理及審核。
11、提供逾期客戶的歷史交易記錄和應收賬款信息,并向業務部門提供電話催收、郵件催收、正式催款函等逾期催收服務。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3
1、負責建立和完善集團財務管理體系,健全財務內控機制,監控企業重大財務事項;
2、負責公司財務政策的制訂、執行和落實財務管理工作;
3、負責各個公司日常財務管理,對各個公司財務狀況、資金變動情況進行巡視、監督、檢查,定期做好財務分析,制訂公司融資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確保公司資金收支平衡,為集團決策提供財務支持;
4、貫徹執行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對公司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進行內控管理,組織公司全面預算工作,并監督執行;
5、全面負責稅務籌劃方案,控制稅務風險,降低稅務成本,合理合規納稅,負責編制財務預、決算,加強費用管控,加強對業務合同的審核、檢查監督,落實各項收入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
6、負責集團財務部的組織建設和團隊管理, 并協調同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的關系,保證財務體系的正常運轉。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4
1、日常財務會計工作處理
2、對賬、結賬
3、客戶數據信息核對
4、庫存商品數量管理
5、其它財務相關工作及領導安排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5
1、負責基建集團整體財務規劃及戰略支持;
2、組織建立和完善基建集團的財務管理體系、管理制度及流程體系;
3、參與投資項目的可研、合同談判;
4、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及運營期財務管理(各子公司);
5、組織財務團隊為經營班子提供月度財務報告及經營分析支持;
6、組織集團內成本費用管控、稅務策劃相關工作;
7、組織集團的預算、決算工作及其審核。
8、組織對集團的存貨、固定資產等資產進行管理或監管。
9、協助控股集團財務總監做好基建集團的團隊建設工作。
10、完成基建集團總經理和控股集團財務總監臨時交辦的任務。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6
一、負責公司會計部門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會計核算方法和制度。
二、合理有效組織公司財務基礎核算,如實反映和監督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保證各項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三、正確核算收入、費用、成本,按時編制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四、負責依法做好各項稅收的核算和繳納工作及相應的繳納記錄。
五、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費用報銷及付款業務手續。
六、負責公司的各項往來債權、債務的清理結算工作,及時預警和提示相關風險。
七、對公司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財務計劃和重要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八、定期組織對公司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清查,確保財產的準確性,加強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資產保值增值。
九、負責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收付的審核,財務臺賬的登記和管理,及時掌握公司流動資金使用和周轉的情況。
十、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7
1、總會計師協助院長工作,直接對院長負責。
2、總會計師具體組織本院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護國家財產;
3、總會計師組織領導本院的財務管理、成本核算、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績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參與本院的全部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8
1、負責收集各子公司管理報表并編制集團合并管理報表。
2、負責出具集團管理報表分析報告,出具月度財務分析報告及內部運營分析報告。
3、負責統籌各基地的管理報表核算政策和口徑,規范和指導子公司業務。
4、統籌集團年度預算編制工作,落實集團經營目標至各單元,預算達成情況跟進與反饋
5、協助制定財務戰略或計劃,優化和維護集團預算管理體系。
6、負責各基地管理報表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的考核與跟進。
7、負責測算并確定集團及各基地總經理的年度財務類考核指標,負責核算和統計相關KPI考核指標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9
1.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審核員工費用報銷單據,并編制費用分析報表;
2.及時準確的完成賬務處理,出具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
3.及時準確的按月度/季度/年度進行各類稅費的相關申報繳納事宜;
4.及時準確的完成往來科目的核對與清理工作;
5.負責公司增值稅專票/普票的日常購買及填開事宜;
6.負責公司存貨/固定資產的盤點工作,及時提報盤點差異分析表,并按照審批結果及時完成賬務處理;
7.負責會計憑證等相關資料的裝訂、歸檔及保管事宜;
8.協助上級領導完成相關審計工作;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0
1、協同財務總監制定年度經營計劃和年度預算計劃,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完成計劃及預算。參與制定財務口職能戰略,并跟蹤執行情況;
2、協同財務總監組織建立健全部門制度、流程等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并定期優化,指導與監督項目公司財務管理體系的建設、運行與優化;
3、掌握國家稅務政策并進行財經政策的研究、分析,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4、負責項目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敦促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5、建立健全財務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定期進行財務報告和必要的財務分析,并確保這些報告可靠、準確。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1
1.負責公司銷售業務財務工作,項目立項執行
2.協助參與財務銷售流程的制定及優化
3.負責應收賬款及時完整回收
4.負責銷售模塊賬務處理工作
5.負責產品價格管理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2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定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
2、為企業貸款及企業基礎資料匯編工作提供財務數據、合并會計報表;協助上級編制公司合并會計報表、配合完成對外財務信息披露。
3、負責公司內部管理報表的編制工作,進行成本預測、控制、分析及審核,確保公司利潤指標的完成。
4、向公司管理層提供各種財務報告和必要的財務分析。
5、在上級的領導和監督下定期完成會計核算和相關財務管理的工作,能獨立處理和解決本崗位的工作。
6、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3
1、負責公司整體財務運營及管理工作、內控體系的完善;參與公司重大的經營決策,并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2、統籌公司資金結算與運營、會計核算,及時報送各類管理報表及分析報告,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
4、主導制定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工作并落實實施,負責提供財務數據以及財務分析;
5、進行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促進公司利潤指標的達成;
6、稅務籌劃:負責與政府財稅部門聯系,合理把控稅務風險,落實財稅政策;
7、與工商、稅務、銀行、中介機構、資本市場監管等相關機構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協作關系;
8、為公司上市后的資金運營提供建議;
9、負責部門團隊建設及員工培養,制定財務內部相關指標,做好績效考核管理。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4
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稅法》等相關法規,負責組織和實施公司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管理。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要求,按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組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經濟核算辦法,及財務會計制度。
建立健全集團內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建立健全集團內部各單位和各項目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其完成情況。
負責清理公司債權,督促各項目工程款欠款的催收。與法律顧問配合,積極采取措施防止公司債權超過法律訴訟時效。
組織公司預算,做好收支編制并監督執行。
組織公司成本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負責與銀行聯系,完成公司融資任務。
負責與政府財稅部門聯系,利用財稅政策,規劃好各項目的稅收,合法、合理避稅。
領導財務部門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財務部門人員的業務素質。
完成董事會和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5
1、負責編制公司往來業務記賬憑證,登記各類總賬、明細賬的記賬、結賬、核對,并及時整理應收、應付、其它應收、其它應付等往來賬;
2、負責收集和整理上級要求的財務數據及其分析匯報;
3、積極主動配合與分擔本部門內的相關財務工作;
4、完成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6
1、獨立承擔項目的審計工作;
2、制定合理的項目工作計劃;
3、管理協調項目小組的工作,對項目人員進行工作指導、監督和評估;
4、出具審計業務報告和其他法定業務報告;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7
1.協助財務主管建立并完善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財務預算、資金運作等各項工作進行總體控制,提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2.根據企業中、長期經營計劃,組織編制企業年度財務工作計劃與控制標準
3.根據企業相關制度,組織各部門編制財務預算并匯總,上報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核,審批后組織執行,并監督檢查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
4.進行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工作,編制、匯總財務報告并及時上報
5.監控、預測現金流量,監測企業各項財務比率,確定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
6.負責組織企業成本管理工作,進行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7.及時匯報企業經營狀況、財務收支及各項財務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為企業決策層提供財務分析與預測報告,并提出支持性的建議
8.根據企業經營方針和財務工作需要,合理設置財務部組織結構,優化工作流程,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和員工滿意度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8
1、處理日常賬務,并熟悉處理稅務(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賬務工作;
2、負責審核事業部日常工作流程,包括工程項目成本的支出,費用等流程;
3、負責準確核算施工項目增值稅、負責增值稅進銷項發票管理、審核及開具 ;
4、負責填制公司會計憑證,審核、保管各類會計憑證;
5、提供項目收款和成本資料,參與項目成本分析;
6、辦理工程項目財務決算;配合完成審計部門對所管項目的各項審計工作專項審計工作;
7、其他領導安排的工作.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19
1、制定公司財務目標、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根據授權向總經理、董事會報告;
2、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系統的組織結構,設置崗位,明確職責,保障財務信息質量,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保證信息通暢,提高工作效率;
3、對公司的經營目標進行財務描述,為經營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并定期審核和計量公司的經營風險,采用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4、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審計制度并組織實施,主持公司財務戰略的制定、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
5、協調公司同銀行、工商、稅務、統計、審計等政府部門的關系,維護公司利益;
6、審核財務報表,提交財務分析和管理工作報告;參與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和決策;跟蹤分析各種財務指標,揭示潛在的經營問題并提供公司參考。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20
1. 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 組織和規范本企業會計工作;
2. 組織制定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 有生產制造業經驗。
4.有合并報表經驗,對合并報表及底稿中各項數據的來源清晰明了。
5.負責公司財務報表信息數據紕漏等。
簡述總會計師的設置規定及其職責 篇21
1、負責意向客戶工商注冊、注銷等業務咨詢(如深圳公司、香港公司注冊等);
2、維護代理記賬客戶的合作關系,安排做賬、報稅、年審、賬本打印并及時提醒做帳報稅到期客戶續費;
3、收集較新稅收法規及政策,就合作公司涉稅事項提出合理化建議;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