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崗位職責簡短(通用3篇)
出納的崗位職責簡短 篇1
1、公司收入現金按照國家《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公司銷售產品、提供勞務、副產品回收以及其它經營收入收取現金時,必須向 付款方開具銷售發票或收據,如實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 欄次一次性填寫,加蓋“現金收訖”和“收款人”印章。
2、公司支 付現金范圍:農副產品收購;公司員工工資、津貼、獎金;個人勞務 報酬;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公司 結算起點為500 元);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它開支。出納員支付個人 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以支票支付,確須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部部 長審核、公司經理批準后支付。
3、出納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 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坐支現金。因特殊情況確 需支出的,事先報公司經理批準后辦理。
4、公司庫存備用金限額為 1000 元,出納員按規定妥善保管,超出部分隨時存入開戶銀行。
5、出納員從銀行提取備用金填寫“現金領用單”,經財務部部長、公司經理批準后提取。
6、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 單”,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財務部部長、公司經理簽字批準后提取。
7、出納員不準用不符合公司財務制度的憑證頂庫存現金,公司員工 不準用公司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8、出納員 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登記現金收付,賬目日清月結,每日結算, 賬款相符。
出納的崗位職責簡短 篇2
1、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員按照業務發生順序每日 進行逐筆登記。出納員定期將公司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 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公司財務部部長簽字后報公司 經理審閱。
2、除了供日常零用支付所需限額以外的現金,公司收到 的各種匯票、支票等,均需及時存入銀行。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出 租、出借公司銀行賬戶。
4、出納員每周一向公司經理上報“銀行存 款收付周報表”。
5、財務部人員應加強銀行存款余額、收付業務的 保密工作,財務部只向公司領導提供銀行存款余額情況。
6、公司銀 行付款由公司經辦人員填寫“付款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部長、公司經理簽字后辦理付款,支付支票等必須具備收款單位、經 辦人的收據。
7、公司收到客戶貨款入賬或匯票無法存入銀行等情況, 出納員在最短時間內通知公司經理、銷售部經辦人員。
出納的崗位職責簡短 篇3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參加公司及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會議、崗位安全教育學習培訓,熟悉本崗位和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及應對措施、掌握崗位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 用品;杜絕“三違”作業。
3、參加公司及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報告并協助整改。
4、外出辦理業務款項及現金銀行業務時,做好防范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及人身安全。
5、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制度,精心維護辦公設施設備;做好崗位消防、治安保衛、交通安全、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工作。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7、積極參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并配合事故調查。
8、熟悉公司及部門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提高撲救初始火災事故及救人救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