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保職責的內容(通用3篇)
關于安保職責的內容 篇1
1.負責全館的治安保衛工作,依法秉公辦事。
2.負責館內外來車輛停放位置的指導、館內車輛的疏導,保證交通暢通;維護工作秩序的正常進行。
3.負責對館內的治安事件的處理,為群眾辦理喪事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
4.與公安、消防部門密切配合,做好全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5.加強門衛管理和夜間檢査,做到認真負責,確保全館的工作和生產安全。
6.精通“四防”工具及物品的使用方法,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7.做好“四防”,經常檢査,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消除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關于安保職責的內容 篇2
一、統一著裝上崗,按時交接班。
二、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不得離崗、漏崗。
三、各崗位安保人員交接班時須嚴格按照簽到制度到保衛處值班室履行簽到手續。
四、西門開放時間冬季為6:30至晚19:30,夏季為早6:00至晚19:00。
五、實行“一車一桿制”,學院內部及長期給學校送貨的小型車輛統一辦理“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外單位人員車輛進入校園,一律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
六、熟記學院領導的車牌、車型,各崗位遇院領導或上級部門車輛經過時必須主動敬禮。
七、上下班高峰期,安保人員要做好學院門前的疏導工作,保證班車通暢出入。
八、拉運或攜帶物品出學院大門時要主動出示由保衛處簽發的出門證,由保安員核查后收證放行。
九、學院大門西側50米內靠近學院一方,禁止停放各種車輛,及擺攤設點,保持學院大門前正常秩序。
十、每天19:00至次日上午7:00前,夜班安保人員不準睡崗,要密切關注出入人員動態,查驗身份,特別是19:30以后外單位車輛無正當原因禁止入內。
十一、愛護值班室的各種物品,若有損壞照價賠償,搞好室內及周邊環境衛生。
十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休息、打水。
十三、遇外來人員進入辦公樓時,須及時詢問、登記后,方可讓其進入。
十四、在上崗期間例行檢查時,發現違法犯罪分子或侵害學院公共設施的人員,要當即制止,并交送學院保衛處處理。
十五、行政樓安保人員每日必須在工作人員下班后,對樓內各種設施(包括消防設施、門窗)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保衛處值班人員匯報。
十六、行政樓前非指定停放的車輛,要主動清理,并告知停放地點。
十七、東、西路口安保人員上崗期間應各自沿行政樓東、西路段來回巡邏。
十八、時刻注意車輛通行情況,經學院批準停放到行政樓前的車輛予以放行,其他車輛均要指示其停放到停車常校園道路禁止停放各種車輛。
十九、示意車輛不能通行或在道路上停放時,要文明用語,避免與他人發生口角,遇有人不聽勸阻、強行通過時,要及時向保衛處進行匯報。
關于安保職責的內容 篇3
1、巡視工業或商業區,以預防及偵測入侵跡象,并確保門戶安全;
2、響應警報并調查混亂;
3、監控并授權員工、訪客和其他人員出入,以防止偷竊及維護營業區域安全;
4、撰寫每日活動和違法行為報告,例如設備或財務損壞、偷竊、未授權人士闖入或不尋常事件;
5、緊急狀況發生時打電話給警方或消防部門,例如火災或未許可人士進入;
6、在游客、顧客或員工間巡邏以維持秩序和保護財務;
7、接聽電話以留下訊息、回答問題并在非上班時間或總計關閉時提供信息;
8、警告違法或違規者,并逮捕或將違規者逐出經營場所,必要時使用武力;
9、護送或駕駛車輛以運送個人至特定地點或提供個人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