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的外貿公司董事會職責(通用3篇)
經典的外貿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1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二)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典的外貿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2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批準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并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并決定其獎懲。
二、議事規則
1、董事會成員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應于會議召開十日前,將會議時間、會議事項、議程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2、經董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總經理建議,應召開臨時董事會。
董事長可視需要邀請公司分管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3、董事會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董事會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須經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作出。其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公司分立、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董事會決議反對票與贊成票相等時,由董事長裁決;
5、董事會討論有關董事事項時,該董事應回避。
6、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闡明授權范圍。
7、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職權。
8、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不同意見要作在會議記錄上。,
經典的外貿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3
1.1負責傳達董事會決議、決定和指示,督促檢查其貫徹執行情況;
1.2全面負責董事會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1.3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事務;
1.4負責協調各部室、公司之間的工作,監督檢查其工作情況;
1.5負責協助總經理掌握企業狀況,定期系統地向總經理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議;
1.6負責職責范圍內程序文件的制訂、執行,并及時提出修改建議;
1.7負責綜合性文件、工作計劃及機械公司工作總結等的擬定工作;
1.8負責董事會等會議的組織和準備工作及計劃安排,確定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和會議日程,并發出通知;
1.9負責做好董事會辦公會等的會議記錄,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并下發;
1.10負責對董事會提出的問題進行調查、協調和處理;
1.11負責按有關規定做好機械公司外來賓客的接待工作;
1.12負責做好重要公文的審稿工作;
1.13負責綜合性公文的傳遞、傳達、催辦與檢查;
1.14負責審核人力資源管理有關方案,及報表等;
1.15負責董事會辦公室各項費用及各公司購買單件價值在1000元以上辦公用品的有關方案的審核;
1.16負責監督全公司印章、總經理名章等的使用;
1.17負責根據人員編制和崗位任職標準,及時調配人員;
1.18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向總經理提出人員任免、聘用、提拔、調動建議;
1.19負責根據各公司生產計劃,確定勞動組織與定員;
1.20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審查各公司工資發放情況;
1.21負責處理職工獎懲事宜;
1.22負責做好工資計劃的審核工作;
1.23負責組織全公司各類人員的考評工作;
1.24負責組織人事檔案的定期審查和整理工作;
1.25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1.26負責全公司防火防盜及廠內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工作;
1.27負責按規定做好公務用車的調度與管理工作;參與車輛外修定點,并提供有關基礎資料;
1.28負責與其它部門的工作協調;
1.29負責完成機械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