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精選16篇)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
■ 負責所屬各部門安全隱患檢查的監督,安全標準化資料的管理,雙體系文件的編制及隱患排查的實施。
■ 負責安全環保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起草、勞保用品的發放、應急預案的起草、現場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跟蹤、新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2
1.負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和實施,定期收集安全法律法規,評審安全管理手冊、安全規章制度、應急預案等體系文件;
2.參與各類月度、季度及突擊、專項安全檢查,指導安全專員撰寫檢查報告,分析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
3.負責配合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指導組織實施和定期總結;
4.負責配合編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指導組織實施與總計;
5.定期組織召開安委辦、安全例會等,編寫各類安全會議材料;
6.負責公司發生的各類安全事件事故的調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并定期分析總結;
7.負責按時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類臨時性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3
1、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
2、建立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或ISO45001體系,組織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執行,做好臺帳歸檔。
3、組織安全風險評估,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對風險點、危險源的安全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風險。
4、定期組織安全專題會議,開展安全培訓工作,如實記錄會議和培訓工作情況。
5、安排和應對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常規檢查、突擊檢查,排查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安全整改措施并記錄隱患整改情況。
6、開展現場巡查,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和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
7、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如實記錄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情況。參與、協助安全事故調查,對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審查意見。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4
1、在總經理領導或指導下獨立開展安全生產和環保管理的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環保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各級部門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和環保責任制。
4、負責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配合生產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6、負責對生產現場的非正常作業進行安全監督,負責建立安全作業證的審批制度及安全措施的管理制度。
7、負責檢查各部門安全管理和環保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并督促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和環保的重大問題。
8、負責制定安全和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及時補充、修訂和完善預案。
9、負責做好各類重大事故的現場保護工作。
10、負責編制公司專用消防器材及勞保用品的配置和采購計劃,負責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和修理。
11、負責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防火安全、環保監測等的檔案。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5
1、能獨立完成公司指定的企業為其完成標準化的輔導工作;
2、針對企業現場問題能及時發現并告知企業問題使其進行整改,
3、對企業標準化工作輔導完畢并跟蹤完成企業標準化評審工作,直至該企業評審通過;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6
1) 負責統籌協調公司安委會、安委辦日常工作;
2) 組織或者參與擬訂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統籌負責公司安全管理、責任、應急體系運行;
3) 組織或者參與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 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分級管控,檢查公司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5) 落實公司所屬建設項目和其他小散工程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 指導公司與承包、承租、協作等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督促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7) 編制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并具體落實;
8) 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和職業病危害防止措施;
9) 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10) 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1) 負責安全生產情況統計、分析和報告,依法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7
1、編制安全技術類的各種報告,如: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等;
2、到企業進行隱患排查,為企業提供專業的安全技術服務,編寫隱患排查報告;
3、編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編寫應急演練方案,指導企業進行應急演練;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8
1、 安全管理體系: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維護,確保公司安全績效的持續改進。
2、制度管理:負責編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各部門和中心的貫徹落實情況。
3、日常安全管理:負責執行安全工作計劃,參加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問題整改,負責各種直接作業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各種臺帳和報表及臺帳的完善和報表的填寫,協助組織和參加各項安全活動,積極參與對部門、中心安全績效的監測與考評。
4、安全培訓管理:組織完成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5、隱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并協助立項審查;負責隱患治理項目實施過程和驗收的監督。
6、應急管理:負責建立公司安全應急管理體系,編制公司突發事故(件)應急預案及預案的修改,并協助組織應急演練。
7、事故管理:參加一般以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參與較大及以上事故調查;負責建立事故臺帳、事故檔案和事故資料庫。
8、完成上級領導交給其他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9
1.規范公司消防、用電、生產、特種設備、環境安全管理。
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程;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與安全措施;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消防安全等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0
1、組織制定客戶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和各類安全應急預案;
2、組織安全培訓和演練,對安全現場工作進行核查和監督改進;
3、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并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提出生產過程中安全措施方案。
4、能獨立編寫安全技術類文檔,包括: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評審報告,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報告等。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1
一、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執業,不弄虛作假,并承擔在相應報告上簽署意見的法律責任;
三、對服務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檢測檢驗、建設項目的安全評估、危害辨識或危險評價等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對服務技術質量負責;
四、可以獨立查看現場,編制企業隱患排查報告、企業安全風險分級評估雙體系報告、安全評估報告;
五、負責策劃專項工作方案,撰寫技術標準,編寫安全檢查表并組織推動該項目的實施;
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2
1. 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制定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 組織指導項目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教育操作人員遵章守紀,對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堅決制止;
3. 做好上崗安全交底的檢查、管理和監督工作,實施落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4. 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時發現隱患,并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整改,保證不影響施工現場正常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3
1、組織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及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員工消防知識與技能的宣傳教育,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與演練;
2、負責區域安全員與保安員的管理工作,合理分配工作任務;負責監控、門禁系統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衛生監督、安全隱患整改問題落實,安全項目跟進;
4、負責公司安全審核資料、報表歸檔;負責員工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檔案。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4
1編制與安全、環保等有關的管理制度和保證體系,并在工作中實施
2貫徹落實安全生工作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3負責公司勞動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管理等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演練,對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改進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5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
二、組織或者參與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機構,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擬定并分解、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并對具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評價。
四、負責組織識別項目施工及管理活動中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編制重大風險及其控制措施計劃清單,并不定期進行巡視檢查。
五、參與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修訂,負責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實施與完善工作;并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負責組織、督促文明施工現場的創建工作。
六、根據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組織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進行總結分析,參與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相關的培訓管理,組織進行新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確保施工作業人員清楚本崗位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要求。
八、組織對項目進行一般安全條件和開工前提條件驗收,對重要安全設施組織有關單位或檢測機構進行驗收。
九、組織并參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消防管理檢查,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對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驗證。十、參與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過程控制的監督檢查及考核,不定期指導、協助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內容 篇16
1、協助部門負責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準確傳達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各項工作指令,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進行整改;
2、熟悉本企業、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消防措施公布情況,能及時處理相關安全問題;
3、根據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責任制,杜絕重大意外事故發生;
4、組織、督促各項目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并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標志、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5、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罰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訂相應的措施章程及安全操作規范;
6、負責對各項目安全技術設施、安全裝置、防護措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檢查、記錄和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7、配合公司安委辦的工作,落實安委會、安委辦下達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