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精選12篇)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1
(一)受支部領導并理解局紀工委工作指導;
(二)協助支部書記對黨員進行黨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
(三)對本單位黨員遵紀守法狀況和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狀況進行監督;
(四)列席本單位評定職稱、評優、獎懲、選拔推薦干部、工作量計算和津貼分配等重要會議;
(五)參加局紀工委組織的會議并報告工作;
(六)完成本單位黨組織和紀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2
一、對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進行廉政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對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及檢察人員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中央、高檢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決議決定的狀況進行監督。
三、對檢察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以及檢察人員遵守黨紀、政紀、檢察紀律的狀況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狀況進行監督。
四、受理對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和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五、調查處理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和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的行為,依照黨紀檢紀懲處違紀違法的單位和人員。
六、受理紀檢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和復核申請。
七、建立健全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保證檢察權的正確行使。
八、保障黨員、檢察人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維護黨的組織、機關的正當權利和群眾榮譽。
九、開展巡視和檢務督察工作,協助本院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做好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十、參加、列席檢察委員會有關會議。
十一、有關法規、黨規規定由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3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基層黨組織、黨員和高級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狀況,協助集團公司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負責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協助集團公司黨委研究制定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廉政文化進企業等規劃、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監督實施。
4、受理對黨員、黨組織及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以及這些人員的申訴,按照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和規定的程序,處理和解決信訪舉報問題的工作。
5、參與對集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對其作出廉政鑒定、建立廉政檔案。
6、負責集團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項目、大宗物資采購招投標的廉政監督工作。
7、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年度財務審計、工程竣工審計、企業負責人經濟職責審計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并監督其抓好整改。
8、負責對集團公司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糾風工作、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推薦供集團公司領導決策參考,需通報全集團的發出通報,構成違法亂紀案件的負責查處。
9、負責指導所屬企業紀檢監察工作,加強專(兼)職紀檢人員、內審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10、認真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學習紀檢、監察的理論,熟悉并掌握黨紀政紀各類條文法規,不斷提高業務潛力。
11、認真完成集團公司領導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4
一、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圍繞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教師廉潔從教,糾正損害群眾和學生利益的不正當之風,查辦違法違紀案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開展工作。
二、根據學院黨委的要求和實際狀況,研究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問題,及時向學院黨委提出意見和推薦。
三、根據上級紀委和學院黨委關于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實施辦法》,按照有關部門的職責進行職責分解,明確職責,提出要求,組織落實,對有關部門承擔的反腐敗任務落實狀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根據學院黨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狀況;監督檢查上級黨委、政府和學院黨委、行政以及上級行政監察機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決定的貫徹落實狀況;監督檢查學院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執行法律、法規的狀況。
五、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狀況進行監督。負責檢查并處理學院各系(部)、處(室)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協助黨委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六、負責調查處理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及其它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賦予的其它職能。
七、協助黨委做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院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宣傳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教育黨員遵守黨的紀律。
八、協助學院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廣大教師及其他學院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師為政清廉。
九、負責對紀檢監察工作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
十、調查研究學院及其各部門制定的有關行政決定和規定狀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推薦。
十一、加強與各方面的聯系和溝通,協調有關部門的關系,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審查推薦各系、部、處、室紀檢、監察干部的人選,負責全校紀檢監察干部的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院黨委、行政領導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授權和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5
一、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用心主動開展工作,為全區的改革、發展、穩定服務。
二、維護黨章、黨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監督檢查行政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狀況。
三、協助區委、區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落實。
四、對區委、區政府及其成員進行黨章范圍內的監督;對行政監察對象和有關行政職能部門進行行政監察。
五、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六、調查處理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與其它重大問題,按照規定提來源理推薦,或者決定與取消對黨員、行政監察對象的紀律處分。
七、受理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受理行政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八、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每一封來信,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者,按照分級歸口管理原則抓好信訪件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及時做好結果反饋工作。
九、開展超前監督和過程監督,重點加強干部選拔任用、招生考試、大宗物資采購和基建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的監督。
十、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6
1.負責登記處理舉報信訪件,對總部及下屬單位信訪數據進行同級、分析、上報、總結。
2.參與對重要舉報信訪、一般案件和對總部監察對象舉報信訪件的調査核實,起草調査核實報告。
3.對集團公司的重大采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對下屬單位相關工作的檢査、指導。
5.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文字材料。
6.制定信訪處理、案件調查、采購項目監督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7
1.負責登記處理舉報信訪件,對總部及下屬單位信訪數據進行同級、分析、上報、總結。
2.參與對重要舉報信訪、一般案件和對總部監察對象舉報信訪件的調査核實,起草調査核實報告。
3.對集團公司的重大采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對下屬單位相關工作的檢査、指導。
5.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文字材料。
6.制定信訪處理、案件調查、采購項目監督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6
1.指導公安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
2.監督、檢査指定監察對象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紀律、命令的情況。
3.組織、協調、查處重大、復雜的干警、職工違紀案件,開展信訪及接訪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7
1.負責全市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
3.負責工作計劃的制訂和落實。
4.負責組織黨風廉政教育學習。
5.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8
、疟O督促進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規、計劃的貫徹執行,保證政令暢通,強化管理,提高效率;
、茀f助黨組和領導加強整頓黨風和行風建設,加強金融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
、菣z查處理監察監督對象違反大政方針、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規、計劃的行為以及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懲治腐敗分子;
⑷宣傳教育監督對象遵紀守法,戒除官僚主義,廉潔高效地工作;
⑸監督促進領導班子和各職能部門忠實、有效履行其職責。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9
一、認真貫徹“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為全區的改革、發展、穩定服務。
二、維護黨章、黨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監督檢查行政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情況。
三、協助區委、區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四、對區委、區政府及其成員進行黨章范圍內的監督;對行政監察對象和有關行政職能部門進行行政監察。
五、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六、調查處理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與其它重大問題,按照規定提出處理建議,或者決定與取消對黨員、行政監察對象的紀律處分。
七、受理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受理行政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八、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每一封來信,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者,按照分級歸口管理原則抓好信訪件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及時做好結果反饋工作。
九、開展超前監督和過程監督,重點加強干部選拔任用、招生考試、大宗物資采購和基建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的監督。
十、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10
紀律檢查和國家行政監察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監督、保障作用。紀檢監察具有從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組織系統,為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帶給了可靠的組織保障。
一、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任務
主要工作任務是:遵照《黨章》的規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狀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為了實現這個任務,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向黨員進行黨章和黨的紀律教育;協助黨委宣傳和維護好黨風。
2、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檢查黨員和黨組織遵守紀律的狀況,同各種違反紀律和敗壞黨風的行為作斗爭。
3、受理黨員的申訴,受理對黨員和黨組織的控告。
4、審批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送的案件。
5、檢查、指導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
各級紀委要進一步增強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的自覺性。要認真完成三項主要任務,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圍繞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狀況加強監督檢查,認真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尤其要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項經常性工作,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辦違反黨紀的案件,重視受理黨員的申訴和控告,保障黨員權利。
紀檢監察履行的四項職能,即:1、監督職能、2、教育職能、3、懲處職能、4、保護職能。
根據《行政監察法》的規定,我國行政監察機關的主要任務是: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體職責包括: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紀檢監察機關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實際工作中構成了“三項工作”格局,即: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這三項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敗斗爭的形勢和十幾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實踐探索而構成的,是貼合這一時期的實際狀況而且實踐證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項工作”格局是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實際問題而制定的,也是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時期要完成任務的具體化。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11
1、負責紀檢監察部門全面工作,執行落實反腐倡廉、紀檢監察等相關工作的安排部署。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3、對公司員工職務行為進行監督
4、對公司人員的違紀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調查、審核、提出處理意見并向上級領導報告。
5、處理公司人員的檢舉、控告、申訴、維護其合法權益,做好職工來信來訪、舉報的登記和審核工作。
6、抓好企業反腐倡廉工作。
7、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各事業部開展效能監察工作。
8、指導并抓好公司范圍內紀檢、監察的相關制度建設。
9、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 篇12
1.統招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備1年以上金融行業管理類工作經驗;
3.熟悉國家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
4.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
5.具備保險從業經驗者優先考慮;
6.條件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