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通用12篇)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1
1.認證把關報銷相關業務,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
2.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金額,填開銀行單據及支票等,根據公司相關付款申請進行銀行付款制單。
3.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應收票據、及空白支票、空白收據。
4.審核原始憑證,是否是符合相關規定的合法依據。
5.根據原始憑證按日填制記賬憑證。
6.每月銀行回單及銀行對賬單收回。
7.每月電話費賬單柜面開票。
8.公司增值稅發票領購。
9.每月憑證裝訂。
10.領導安排的其他事項。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2
1、按規定每日登記現金日記賬,盤清庫存現金,保證庫存現金安全;
2、根據公司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及管理辦法與要求,進行各項費用的審核報銷工作;
3、負責公司各項銀行往來業務及現金的日常管理,資金收付、報銷、對賬等具體工作;
4、負責現金支票的保管、簽發支付工作,管理銀行賬戶,及時與銀行賬;
5、每周報銷款、收回報銷單等;
6、部門行政人事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3
1、負責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對;
2、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報銷結算公司各項費用并編制相關憑證;
3、負責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準確錄入系統,及時與銀行對賬;
4、管理銀行賬戶、轉賬支票與發票;
5、負責開具各種票據,購買支票、發票,抄稅等工作;
6、完成上級主管安排其他各項工作。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4
1.填寫現金、銀行日對賬,對每天發生的收支業務及時記賬、核對,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實相符;
2.按財務制度要求,對員工費用報銷單據進行收集和審核;
3.對已審核的各種費用報銷通過現金、銀行支付并登記;
4.定期辦理銀行對賬,歸整回單以及對賬單等財務資料;
5.保管及簽發支票及各種票據,設立明細進行登記;
6.負責銀行賬戶管理,如開戶,信息變更等工作;
7.其他臨時性工作。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5
1、銀行收款及付款工作
2、登記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并做到日清月結,月初完成上月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與會計做好對賬工作
3、辦理公司銀行相關業務,保管公司支票、空白收據發票等物品
4、整理公司業務原始憑證并交會計記賬
5、其他財務資料的裝訂和保管,完成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任務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6
1、負責公司發生的各項業務的銀行往來、現金等工作;
2、登記現金、銀行存款賬務;
3、公司稅控盤每月報稅、清卡,配合會計做好稅務開票相關工作;
4 、定期與會計核對賬目,賬賬相符;
5、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安排的其他與出納相關的工作;
6、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安排的其他與行政辦公室相關的工作;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7
1. 公司現金、銀行日記賬記錄及資金收付核算;
2. 負責員工報銷審核及問題反饋;
3. 公司數據系統錄入,按要求制作各類報表;
4. 部門資料整理,歸檔,并做好保管工作;
5. 日常行政事務工作;
6. 處理上司交待的其他事務;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8
1. 編制損益結轉的記賬憑證;
2. 登記實收資本、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科目明細賬;
3. 匯總所有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依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
4.主動與各明細賬會計核算對其賬戶余額,審核除自制憑證以外的所有記賬憑證,審核出納編制的關于資金的報表,并不定期對出納現金進行抽盤,月末對實存現金進行監盤;
5. 保管會計檔案;
6. 每月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并出具報表分析。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9
1)集團日常OA支付(含子公司)
2)系統外付款、境外購匯付款
3)結賬工作:編制余額調節表、輔助報表
4)編制現金盤點表
5)印章及票據管理
6)銀行評估及收支分析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10
1、負責保管印章、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支票、收據及其他證券、現金、銀行票據、網銀鑰匙等,確保公司資產安全;與會計每周核對現金、每月核對銀行存款余額,確保帳實相符;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
2、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發放、費用報銷、費用單據保管、費用統計報表,并定期與會計交接各類原始票據。
3、負責銀行業務事項辦理,員工社保辦理;
4、負責日常行政類事項。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11
(1) 管理現金支票。
(2) 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規定支付款項并編制相關憑證。
(3) 及時準確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總賬及明細賬,定期上交各種完整的原始憑證。
(4) 做到日清月結。庫存現金余額符合管理制度規定。
(5) 按日編制現金收支報表。
(6) 完成工資的發放工作。
(7) 負責管理職工欠款事項。
(8 )完成其他由上級主管指派及自行發展的工作。
財務出納工作職責職能 篇12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規定,負責公司資金、票據收付管理、記賬工作;
2.負責與集團財務部、銀行進行資金、票據核對工作;
3.負責客戶回款、SAP系統掛賬、收付款資金劃付工作;
4.完成財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