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精選16篇)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各種規章制度及各項標準,代表企業對施工生產安全行使監督檢查職能,指導安全員工作;
2、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監理工作標準化;
3、參與ISO體系評估、督促與改進工作;
4、負責檢查本項目工程質量控制情況、主持本項目安全生產控制,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進行檢查、主持本項目合同進度工程造價控制工作、主持本項目工程會議及信息管理,負責所在工程的監理信息化管理系統運行;
5、執行監理內部管理文件及業務指導文件。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2
1、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2、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利;
3、協助總監理工程師選擇確定本項目部門的負責人員,并決定他們的任務和職能分工;
4、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作會議;
5、參加編制監理規劃、檢查各專業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6、審查承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3
1、以公司利益為己任,承擔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等規定的職責。
2、協助組建現場項目監理班子,明確相應的職責、分工。
3、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組織編寫監理交底,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4、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各類必須的方案、計劃等。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保持與業主、質監、設計及承包單位等工作上的密切聯系,弄清各方意圖和對監理的要求、建議;組織工程項目實施中有關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
6、組織各項預驗收;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加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4
1、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制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2、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利;
3、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 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監理人員進場,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3)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
4) 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5) 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6) 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
7) 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8) 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5
1、組織項目監理部員工學習掌握本工程項目的委托監理合同及總、分包施工合同。
2、組織項目監理部員工熟悉和審核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圖會審,提出審核意見,參與設計交底。
3、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4、審批承包單位報送的總、分(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延長工期的申請,并定期組織進行工程進度的檢查,實施動態控制。
5、對承包單位的違法、違約行為發出通知或指令,并監督承包單位落實整改。
6、參與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家論證會、對方案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參加此部分驗收工作。
7、主持召開監理例會及各項重要的專業會議,并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8、審批承包單位報送的用款計劃、付款申請并簽發支付憑證。
9、主持分部工程及重要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簽認分部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10、主持單位工程的竣工預驗工作,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
11、組織監理人員總結項目監理工作,編寫施工階段總結報告。
12、主持編寫工程最終完工報告及監理工作總結。
13、應在施工現場主持工作,可根據建設監理規程的規定將部分工作委托給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6
1、在項目前期招投標活動中參與編寫招投標文件所要求的技術文件與商務文件,協助修改和審核最終投標文件,協助完成投標各項工作。
2、協助完成監理合同簽訂,全面負責并完成項目監理合同的實施;
3、組建監理機構人員分工;
4、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組織并審批監理人員編寫監理細則;
5、組織監理項目組人員熟悉掌握工程情況;組織監理人員學習熟悉國家、地方府有關信息系統工程建設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及管理程序,公司編制的各項質量管理工作規定,指導監理人員掌握項目監理工作開展所需的基礎知識;
6、負責管理監理機構日常工作,定期向監理單位管理部門報告;
7、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項目的進展情況報部門經理同意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8、主持監理工作各類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各類文件和指令;
9、指導承建單位編寫項目各類報表;
10、審查承建單位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11、審定承建單位的開工申請、技術設計方案、實施方案、系統測試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組織進行工程進度的檢查;
12、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周報、會議紀要、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負責指定專人做好監理日志;
13、主持審查和處理項目變更;
14、組織項目質量和其他事故調查,跟蹤、督促檢查的工程質量或事故的整改結果;
15、組織監理機構人員積極協調項目建設各方之間的關系,確保工程項目的正常實施;
16、管理并督促監理人員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消防、衛生及文明施工現場情況;
17、審核承建單位竣工驗收申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測檢測驗收有關工作,簽認竣工驗收文件;
18、組織安排監理人員按期收集項目文檔,督促承建單位完成項目文檔的編制;
19、審核簽認承建單位的付款申請、付款證書和竣工結算;
20、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項目延期;(注:不允許第三者代理);
21、組織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完成項目(設備、軟件、技術資料、工程文檔等)移交;
22、主持整理項目的監理資料;組織監理人員向建設單位移交監理文檔,及時向公司歸檔項目監理文檔;
23、主導完成監理服務費的回款工作。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7
1、新開店鋪負責協調、跟進與施工方之間的工作聯系、安排;
2、詳細填寫施工進度表,跟進各項工作的進程;對施工單位實施計劃和進度進行檢查并記錄;
3、按設計圖及相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和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
4、對于施工成品進行驗收;對營業中的店鋪進行維護。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8
1、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確定人員崗位職責,全面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監理工作方案;
3、簽發工程開工或者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和工程竣工報驗單等;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等;
5、審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6、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7、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和審批工程延期;
8、審查施工分包單位資質;
9、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10、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1、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和監 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及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審查竣工申請、組織竣工預驗收并參加竣 工驗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監理資料;
14、當發現重大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應協同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9
1、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給業主及總包單位提出審查意見;
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4、 審查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5、調節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查工程延期;
6、審查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0
1、執行監理部管理工作目標;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完成監理項目的相關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監理服務成果文件。
2、全面負責領導和管理項目監理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開展監理服務活動。完成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的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3、對承建的工程項目,負責擬定總體策劃方案和科學可行的監理規劃,報總工審批后實施。
4、指導、檢查下級的各項工作,協調出現的工作爭議,考核直接下級的工作績效并做出定量評價。
5、審核、簽署工程資料、報表及結算等資料,對項目監理部上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報表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全面的和總體的責任。
6、按時參加公司及業主組織的會議及相關生產專題會議,對工程監理實施狀況作階段性匯報或總結。
7、代表公司加強與業主及其他相關社會主體的聯絡,協調工作關系。
8、協助監理進度款的回收,協助工程竣工后的結算款的辦理,收集項目竣工資料和監理檔案歸檔工作。
9、負責項目監理部人員學習與培訓工作;對項目監理部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負領導責任。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1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分工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9)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核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6)督促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通報建設單位;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17)安排專人檢查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情況。對人員配備不達標、擅自更換、不到崗、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應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2
1) 熟悉本專業的規范標準、法律法規、地方性標準文件。
2) 審查施工單位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環保有關人員的配置和資格證書。
3) 審查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施工機具、設備的性能和合格(檢修)證明文件。
4) 審查施工單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及上崗證書。
5) 巡視檢查施工作業情況,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和安全隱患、事故苗子的,發出監理工作聯系單并作好記錄。
6)檢查和監督施工單位遵守當地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文明施工規定,做到施工現場使用區域分明,場區及道路整潔,物件堆放有序,排水流暢,安全防盜,文明禮貌。
7) 定期在工地例會上通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施工情況。
8) 每日填寫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3
1、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人員進場;
2、組織審定施工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
3、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4、及時、準確的審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5、及時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確保工程如期進行;
6、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7、參與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及時按照合同收回監理服務費。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4
1、負責水電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人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3、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4、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5、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質量情況。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5
1、 確定監理項目的團隊組成和職責分工;
2、 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 參與項目重要階段的各類會議;
4、 簽發開工、停工指令、支付證書、驗收文件等文件資料;
5、 調解合同爭議,處理索賠、項目延期等事宜。
總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的職責 篇16
1、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及工作組織能力;
2、具有豐富的現場管理及激勵團隊能力;
3、具有吃苦耐勞,雷厲風行,作風正派等優良性格特質;
4、大專以上學歷,工民建或土木工程專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5、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且能注冊到公司;
6、擔任總監且完整負責過至少一個大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