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精選3篇)
建筑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1
1、負責進場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交底,做好實名制登記工作;
2、負責項目的安全資料整理、收集、歸檔及后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3、熟悉項目部門禁系統的維護和管理,熟悉政府工傷保險申辦系統。
4、監督并管理現場的場容、場貌,做好文明工地的創建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工傷事故,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筑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2
1.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依照項目重大危險識別和控制方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定期查驗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和人員、證件與單位相符情況,加強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2.檢查分包單位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履職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執行情況;
3.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防護保證體系、機械安全保證體系;并按規范做好安全記錄,建立隱患臺帳;
4.對建設管理部門及其安監機構、現場監理部和施工企業在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認真組織整改落實;
5.及時檢查班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活動記錄,驗收安全設施及機械安全裝置;
6. 經常檢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時刻檢查“三寶”“四口”“五臨邊”等防護情況,發生隱患及時整改;
7.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情況;
8.完成上級領導要求的其它工作。
建筑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3
1、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詳細落實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項目部各項施組措施計劃的編制(安全相關內容);
3、控制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頭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展開安全活動,提供安全技術咨詢;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并記載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5、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施行控制,并做好記載;
6、參與公司各項目部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觀工現場安全隱患,簽發限時整改通知單;
7、監視、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遏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作抵觸時,有權遏止冒險作業;
8、輔佐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檢查,照實匯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情況;
9、檢查勞動維護用品的質量,反應運用信息,對進入現場運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資料部門停止驗收檢查工作;
10、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備、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11、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擔任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并作好監控記載;
12、參與輔佐對項目存在隱患的安全設備、過程和行為停止控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考證糾正預防措施;
13、擔任普通事故的調查、剖析,提出處置意見,輔佐處置嚴重工傷事故、機械事故,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避免事故再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