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通用3篇)
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 篇1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
2、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分別由財務部部長與出納員各自保管,支票蓋章時“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部長親自加蓋,并復核付款原始憑證。
3、出納員妥善保管好公司支票,因丟失造成公司損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 篇2
1、定期將公司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公司財務部部長簽字后報公司經理審閱。
2、除了供日常零用支付所需限額以外的現金,公司收到的各種匯票、支票等,均需及時存入銀行。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出租、出借公司銀行賬戶。
4、出納員每周一向公司經理上報“銀行存款收付周報表”。
5、財務部人員應加強銀行存款余額、收付業務的保密工作,財務部只向公司領導提供銀行存款余額情況。
6、公司銀行付款由公司經辦人員填寫“付款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部長、公司經理簽字后辦理付款,支付支票等必須具備收款單位、經辦人的收據。
7、公司收到客戶貨款入賬或匯票無法存入銀行等情況,出納員在最短時間內通知公司經理、銷售部經辦人員。
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 篇3
一、根據《會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制度,做好本單位財務收支活動的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管理單位銀行賬戶,辦理其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業務。
三、代理鄉政府和財政部門負責單位資金分配、資金使用的日常監督工作;對單位私設賬戶、弄虛作假以及違規支出等行為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罰。
四、及時提供真實、完善的會計信息。會計核算每月定時提供月報、季度和年度決算報表,包括資產債務表、收入支持情況總表、支出明細表、資金收支結余情況表、附表、報表說明書(或財務情況分析說明書)等,除定期提供上述會計資料外,根據單位需要,還應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五、做好財務資料盒會計檔案的管理、歸檔、保管及移交工作。
六、指導鄉鎮(辦)經管站會計做好村級(社區)財務結算工作,定時編制村級(社區)財務報表。
七、及時與銀行對賬,做好銀行對賬調節表。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