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通用4篇)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1
1、在上級的領導和監督下定期完成量化的工作要求,并能獨立處理和解決所負責的任務;
2、推行公司各類規章制度的實施;
3、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實務的操作流程和各類規章制度的實施,配合其他業務部門工作;
4、管理勞動合同,辦理用工、退工手續;
5、執行招聘工作流程,協調、辦理員工招聘、入職、離職、調任、升職等手續;
6、負責管理人力資源相關文件和檔案。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2
1、負責公司的人事招聘及教育培訓工作;
2、完善公司的招聘流程和招聘體系,實施招聘、甄選、面試等工作;
3、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并分解、實施;
4、負責公司培訓實施、跟蹤、反饋,包括入職培訓,通用類課程的在職培訓等;
5、配合完成其他人力資源項目的實施。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3
1、開發、建立、維護招募渠道;
2、招募/錄用作業及新人報到手續辦理;
3、招募效能分析規劃、檢討、改善;
4、推動招募作業標準及流程優化;
5、招募相關的其他事項;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4
1、執行入職、離職、調任、升職等手續流程;
2、人事系統操作(入離職、架構調整等);
3、餐廳管理組勞動合同管理及存檔;
4、負責HR部門行政工作(預定會議室、HR會議記錄等);
5、企業文化建設相關活動協助(企業月刊、員工關愛活動等);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