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職責(通用11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的技術管理、質量管理、信息理工作全面負責;
2、 主持施工組織設計和重大技術方案的編制與修訂審核,并督促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主要內容的落實工作并及時解決現場出現的技術問題;
3、負責編寫對各分包單位的技術、質量交底工作,定期組織工程項目質量檢查,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案;
4、組織工程計量的復核統計工作,負責工程數量、質量的最終簽認;
5、對竣工圖、竣工資料、技術資料整理等工作進行檢查和審核;
6、能夠與建設方、監理、設計等相關人員進行良好溝通;
7、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技術政策、法規、地方標準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等。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2
1、負責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2、編制關鍵標段施工方案、施工質量控制節點(計劃)、設計變更等;
3、從方案到項目組織落實完善;
4、負責施工進度的編制和安排;
5、有一定的巖土工程設計經驗,具備投標方案編制能力;
6、能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和CAD制圖軟件及巖土工程相關的設計軟件;
7、工作踏實、認真,具有吃苦耐勞與敬業精神,有較強的執行能力。
8、配合公司編制項目設計方案,負責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實施,全面負責項目技術質量工作開展,配合項目經理確保質量、安全前提下,完成項目生產任務,實現項目利潤指標!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3
1、協助項目經理進行項目技術管理,對工程技術、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嚴格執行建筑法律法規,國家規范和標準,嚴格按圖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總平面布置圖,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3、組織施工圖紙的自審,參加設計交底、圖紙會審,編制圖紙會審紀要,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技術問題;
4、根據項目實施關鍵節點控制,編制本項目詳細的施工總進度計劃、月度進度計劃,材料(設備)總供應計劃;
5、負責各項技術交底工作,辦理項目設計變更,辦理現場簽證索賠工作;
6、督促檢查作業班組、施工人員的施工質量,確保工程按設計圖及規范標準施工,并負責組織質量檢查評定工作;
7、依據項目特點準確提出控制重點、難點及控制措施。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4
1、 負責高速公路及市政項目的技術總體管理工作。
2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確定施工方案;
3、 負責現場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施工人員管理與監督;。
4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開工報告及施工進度、人員、設備等落實。
5、 負責協調、溝通監理、業主等相關部門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5
1.全面負責項目部的技術、質量管理工作,包括與項目各部門、社會各級相關部門及有關組織的技術、質量相關工作;
2.遵守國家、行業、地方和企業的技術政策、標準、規范、制度等;
3.建立健全項目部技術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明確項目技術質量人員崗位責任制;
4.組織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的編制和論證工作并實施管理;
5.負責本項目測量、實驗、計量、工程資料以及技術標準的編制、技術培訓工作等;
6.組織對施工樣板、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作, 參加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
7.負責項目質量目標的確定和實施過程的監控;
8.領導項目部技術部門進行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6
?參與編制項目施工計劃;
?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報審和實施,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技術法規、規范、標準,組織工程項目的報驗;
?負責施工項目的圖紙會審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并與甲方、設計院協調;
?負責項目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
?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負責施工項目機械、物資進場計劃的編制,材料的試驗、檢驗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7
1、全面負責項目技術工作,對接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業主單位技術部;
2、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助項目經理分管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編寫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施工措施,解決日常施工技術問題;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各級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工作,并檢查、督促分包單位及施工班組按各級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5、負責與甲方、監理、設計、分包單位的技術溝通;參與設計交底,組織項目內部圖紙會審工作,并做好會審記錄及交底,檢查、督促施工班組按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6、負責組織工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的日常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測量、試驗、檢測、技術復核工作;
7、負責組織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編輯、收集、整理和匯總,負責組織編制工程竣工圖,負責組織工程竣工資料的移交、備案。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8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提出貫徹的具體意見,組織落實。對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經行政正職審批后組織實施。
3.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落實各分廠(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主持編制好各項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落實,并負責督促實施。
5.協助行政正職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和“安全周”活動。對自查和上級檢查發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專人,限期完成。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9
1.負責漁業項目公司技術的全面管理和開發工作。包括漁業發展、技術創新、環境質量、魚病防治、項目申報與實施。
2.配合總經理完成項目公司經營管理目標。
3.確保所投資項目的開發順利進行并取得良好的投資效益。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0
1.負責公司的項目總體規劃、開發、協調、技術資源共享。
2.負責項目的甄選、可行性研究。
3.確定項目的實施方案、技術要求及對外聯系。
4.指導項目的完成。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1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計劃,審批重大試驗措施和重大檢修(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技術監督和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并審批現場檢修規程和規定,并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組織修改,補充完善。
4.參加并協助生產副廠長召開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碰頭會,經常聽取安監部門的安全情況匯報,參加組織研究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對自己簽發的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
5.負責組織崗位技術培訓,安全規程考試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主持全廠性的反事故演習。
6.參加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
7.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