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精選7篇)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 篇1
1.滿足電力行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要求;
2.具有較強溝通、協調、組織等綜合素質能力;
3.對復合型人員進行綜合素質培訓;
4.具有正義感、較強的自我學習能力。
5.對項目部成員進行項目效益的分配及考核,對公司的人才隊伍建設提出合理化建議;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 篇2
1. 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 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給業主及總包單位提出審查意見;
4. 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人員調配,并在實施監理工作過程中,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進行調換;
5.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包括監理例會),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 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 審查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 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 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 調節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查工程延期;
11. 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查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 篇3
1、執行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范職責;
2、協調參建各方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
3、負責項目監理機構日常工作事宜;
4、其他需執行落實工作事宜。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 篇4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預審承包人提出分包項目和分包人;
3、預審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開工申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年施工進度計劃、專項施工進度計劃、資金流計劃;
4、預審承包人按有關安全規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災害應急預案;
5、根據總監理工程師的安排核查施工圖紙;
6、審批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開工申請報告、施工措施計劃、施工質量缺陷處理措施計劃;
7、審批承包人編制的施工控制網和原始地形的施測方案;復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樣成果;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工藝試驗方案、專項檢測試驗方案,并確認試驗成果;
8、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協調參建各方之間的工作關系;按照職責權限處理施工現場發生的有關問題,簽發一般監理指示和通知;
9、核查承包人報驗的進場原材料,中間產品的質量證明文件;核驗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質量;復核工程施工質量;參與或組織工程設備的交貨驗收;
10、檢查、監督工程現場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指示承包人糾正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11、復核已完成工程量報表;
12、核查付款申請報表;
13、提出變更、索賠及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見;
14、按照職責權限參與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和驗收工作;
15、收集、匯總、整理監理檔案資料;參與編寫監理月報,核簽或填寫監理日志;
16、施工中發生重大問題或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請示;
17、指導、檢查監理員的工作,必要時可向總監理工程師建議調換監理員;
18、完成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其他工作。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 篇5
1、負責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及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3、負責主持工程項目的分部工程驗收、竣工預驗收,參加建設方組織的竣工驗收;
4、認真做好“四控”、“兩管”、“一協調”工作。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 篇6
1、確定項目監理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組的日常工作。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3、檢查和督促監理組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人員調配或調換。
4、審查承包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證體系。
5、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簽署審核意見。
6、主持工地例會或其他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組的文件和指令。
7、審查、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竣工報驗單、工程款支付證書、工程延期審批表、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費用索賠審批表、工程變更單。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 篇7
1、全面負責履行監理服務公司、領導、工程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主持編制相關方案和制度。
3、對項目進行“三控、二管、一協調”的具體實施。
4、公司領導交待的其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