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精選17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
1、 負責高速公路及市政項目的技術總體管理工作。
2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確定施工方案;
3、 負責現場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施工人員管理與監督;。
4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開工報告及施工進度、人員、設備等落實。
5、 負責協調、溝通監理、業主等相關部門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2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的技術管理、質量管理、信息理工作全面負責;
2、 主持施工組織設計和重大技術方案的編制與修訂審核,并督促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主要內容的落實工作并及時解決現場出現的技術問題;
3、負責編寫對各分包單位的技術、質量交底工作,定期組織工程項目質量檢查,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案;
4、組織工程計量的復核統計工作,負責工程數量、質量的最終簽認;
5、對竣工圖、竣工資料、技術資料整理等工作進行檢查和審核;
6、能夠與建設方、監理、設計等相關人員進行良好溝通;
7、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技術政策、法規、地方標準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等。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3
1.全面負責項目部的技術、質量管理工作,包括與項目各部門、社會各級相關部門及有關組織的技術、質量相關工作;
2.遵守國家、行業、地方和企業的技術政策、標準、規范、制度等;
3.建立健全項目部技術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明確項目技術質量人員崗位責任制;
4.組織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的編制和論證工作并實施管理;
5.負責本項目測量、實驗、計量、工程資料以及技術標準的編制、技術培訓工作等;
6.組織對施工樣板、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作, 參加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
7.負責項目質量目標的確定和實施過程的監控;
8.領導項目部技術部門進行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4
?參與編制項目施工計劃;
?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報審和實施,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技術法規、規范、標準,組織工程項目的報驗;
?負責施工項目的圖紙會審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并與甲方、設計院協調;
?負責項目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
?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負責施工項目機械、物資進場計劃的編制,材料的試驗、檢驗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5
1、負責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2、編制關鍵標段施工方案、施工質量控制節點(計劃)、設計變更等;
3、從方案到項目組織落實完善;
4、負責施工進度的編制和安排;
5、有一定的巖土工程設計經驗,具備投標方案編制能力;
6、能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和CAD制圖軟件及巖土工程相關的設計軟件;
7、工作踏實、認真,具有吃苦耐勞與敬業精神,有較強的執行能力。
8、配合公司編制項目設計方案,負責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實施,全面負責項目技術質量工作開展,配合項目經理確保質量、安全前提下,完成項目生產任務,實現項目利潤指標!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6
1、全面負責項目技術工作,對接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業主單位技術部;
2、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助項目經理分管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編寫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施工措施,解決日常施工技術問題;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各級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工作,并檢查、督促分包單位及施工班組按各級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5、負責與甲方、監理、設計、分包單位的技術溝通;參與設計交底,組織項目內部圖紙會審工作,并做好會審記錄及交底,檢查、督促施工班組按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6、負責組織工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的日常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測量、試驗、檢測、技術復核工作;
7、負責組織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編輯、收集、整理和匯總,負責組織編制工程竣工圖,負責組織工程竣工資料的移交、備案。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7
1、協助項目經理進行項目技術管理,對工程技術、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嚴格執行建筑法律法規,國家規范和標準,嚴格按圖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總平面布置圖,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3、組織施工圖紙的自審,參加設計交底、圖紙會審,編制圖紙會審紀要,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技術問題;
4、根據項目實施關鍵節點控制,編制本項目詳細的施工總進度計劃、月度進度計劃,材料(設備)總供應計劃;
5、負責各項技術交底工作,辦理項目設計變更,辦理現場簽證索賠工作;
6、督促檢查作業班組、施工人員的施工質量,確保工程按設計圖及規范標準施工,并負責組織質量檢查評定工作;
7、依據項目特點準確提出控制重點、難點及控制措施。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8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提出貫徹的具體意見,組織落實。對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經行政正職審批后組織實施。
3.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落實各分廠(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主持編制好各項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落實,并負責督促實施。
5.協助行政正職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和“安全周”活動。對自查和上級檢查發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專人,限期完成。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9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計劃,審批重大試驗措施和重大檢修(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技術監督和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并審批現場檢修規程和規定,并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組織修改,補充完善。
4.參加并協助生產副廠長召開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碰頭會,經常聽取安監部門的安全情況匯報,參加組織研究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對自己簽發的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
5.負責組織崗位技術培訓,安全規程考試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主持全廠性的反事故演習。
6.參加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
7.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0
1.負責公司的項目總體規劃、開發、協調、技術資源共享。
2.負責項目的甄選、可行性研究。
3.確定項目的實施方案、技術要求及對外聯系。
4.指導項目的完成。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1
1.負責漁業項目公司技術的全面管理和開發工作。包括漁業發展、技術創新、環境質量、魚病防治、項目申報與實施。
2.配合總經理完成項目公司經營管理目標。
3.確保所投資項目的開發順利進行并取得良好的投資效益。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2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并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并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3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向總經理及工程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
2、與設計院對接,組織對開發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論證;組織對項目設計過程各環節跟蹤審核,并進行有效控制;負責組織施工圖的設計審核工作。
3、參與擬定、修訂工程項目開發建設計劃。
4、負責組織編制設計任務書,擬定項目建設標準、設計標準。
5、審批施工中的變更,洽商等提案,指導工程部處理工程變更事宜。
6、參與合格供方的考察、篩選和評價,負責組織工程招標中技術標書的評審,審批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及監理單位《監理規劃》。
7、關注市場動態,對行業中的新工藝、新技術進行研究,并對項目建設提出建議,以縮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
8、參加圖紙會審,審批專項施工方案。
9、配合工程部,協調解決項目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協調各專業的相互銜接、配合。
10、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項目改進方案。
11、指導工程部的質量管理及對監理單位的管理工作。
12、審批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3、指導工程維修管理工作。
14、督檢工程資料整編。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4
1.配合市場人員進行項目各階段的技術服務工作;
2.參與公司商務談判和對外技術交流,配合公司市場獲取;
3.進行技術方案研究和技術管理工作;
4.負責各類土壤修復項目、垃圾填埋場修復項目投標文件的編制和技經分析;
5.負責污染場地調查、修復實施方案編制;
6.協調土壤修復現場設計施工圖設計;
7.主導推動修復工程技術和實施監督;
8.負責整合各類外部技術及實施資源進而促進修復項目實施完成。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5
1、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配合總經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6
1、代理項目經理部發布技術信息,處理來自駐地監理工程師方面的技術信息。
2、負責建立項目標準體系,協調技術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劃分的接口工作,檢查各相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定期向經理報告項目質安體系運行情況。
3、主持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設計,并貫徹施行。
4、領導質檢(質管)、測量、試驗、計量工作,審定質檢、測量、試驗方面的檢測成果和試驗報告。
5、負責技術交底。
6、審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實施方案。
7、審定測量部復測定線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樣實施方案。
8、認真執行“預防為止”的方針,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9、組織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
10、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總結和交流。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7
1、組織執行國家、自治區、上級有關科學技術、技術專刊、技術標準、技術改造、發明創造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對違反這些制度并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經營失誤的,有責任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時,提請董事長或總經理處理。
2、參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策劃以及方針、目標、指標的制定。
3、主管公司技術管理工作。審定或審批技術改造、科技實驗項目、新產品、新工藝、新結構推廣應用立項、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簽署評審結論。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行業的各類標準、規范、規程、規定以及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技術進步、科技成果推廣和應用計劃,組織落實各級技術責任制、技術節約降低成本措施,組織研究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難題,促進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實現。
5、對大型建設項目及結構復雜、施工難度較大的工程主持圖紙會審及主持編制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審批二層機構上報的重大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技術文件和技術報告。
6、主持技術會議,研究和處理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負責對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
7、配合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活動,并對QC小組的日常工作給予指導。對技術專業職務的設置、編制配備向董事長、總經理提出方案,并組織實施對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的專業培訓和考核。
8、分管技術中心、中心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