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崗位職責(精選18篇)
藥師崗位職責 篇1
1.在科主任的領導下,指導本科各項業務技術工作。
2.指導復雜的藥劑調配和制劑,保證配發的藥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檢查毒、麻、限制、貴重藥品使用管理及藥檢鑒定工作。
4.經常深入臨床科室了解用藥情況,征求用藥意見,介紹新藥和參與指導臨床合理用藥。
5.開展科學研究,配合臨床開展新劑型、新技術。
6.擔負教學工作,指導進修生、實習生學習。做好下級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2
一、在院領導的領導下,按照《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擔負供應、監督、檢查本院所各臨床科室治療和教學、科研藥品的供應及合理使用,確保藥品質量和安全。
二、根據醫療和科研需要,遵守藥品采購制度及上級有關規定,按照《醫院基本用藥目錄》(醫院處方集)采購藥品,編制藥品采購計劃,做好藥品保管、供應工作。嚴禁采購“三無產品”,即無注冊商標、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的藥品,確保藥品質量,做好藥品保管、儲存和供應工作。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及時準確地調劑處方,堅持發藥核對制度,認真審查處方。對違反規定亂開處方、濫用藥品的情況,調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發藥時需向病人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避免錯服、誤服。處方及制劑登記單須雙人簽字(實習、進修人員無簽字權);藥品出入庫須認真檢查和驗收;藥品分裝須核對登記,避免發生差錯,做好處方點評工作。
四、加強藥品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藥品監督、檢查制度和藥品質量控制系統,購進藥品經常進行質量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原料藥應根據需要做必要的檢驗,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
五、加強藥品管理,嚴格執行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執行藥品、材料消耗統計結賬制度,每月盤點,保證賬物相符并及時上報。
六、對委托加工的制劑及本院制劑,要取得有關證照,嚴格質量控制,僅限本院臨床使用,不得供應其他單位使用。
七、積極開展臨床藥學工作。作好藥事服務,深入臨床,主動配合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做好用藥咨詢,搞好合理用藥,認真落實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協助臨床遴選藥物。藥庫要做好藥學信息資料的整理和傳遞工作,建立和維護藥品數據庫。
八、加強藥價管理,認真執行物價政策,各種藥品應做到明碼標價。藥劑工作中各項統計數字需有登記,并做出對比分析,按有關部門要求統計上報。
九、認真執行計量法,定期校驗天平、量具儀器等計量器具,并有校驗記錄,為確保藥品質量,未取得合格證的計量器具不得繼續使用。
十、做好科內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及新畢業生的教育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運用藥學新理論新知識,進行科學研究,開展新制劑、新技術的研究。
十一、做好藥學院校學生的實習、教學及進修人員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各組共同承擔,保證實習計劃的完成。
十二、做好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安全責任書”。
藥師崗位職責 篇3
一、在科主任領導和主管藥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指導和參加藥品調劑、制劑工作,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三、負責藥品使用保養,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
四、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配合臨床,了解使用效果及不良反應報告,征求意見,改進工作,并經常向科室介紹新藥知識。
五、檢查毒麻藥精神藥品,貴重藥品和其他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六、擔任教學和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指導藥士的業務學習和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4
1、在院長領導下,領導藥劑科各項工作。制定藥劑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2、擬訂藥材預算、采購計劃,經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領導藥品調配與制劑工作,指導或親自參加復雜的藥劑調配和制劑,保證配發藥品質量合格。
4、督促和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藥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藥品檢驗鑒定工作,領導所屬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確保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5、經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見,主動供應。得知有危重病員搶救時,組織人員積極參加主動配合。
6、領導所屬人員進行業務學習,進行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的意見。
7、督促檢查各種科室的藥品使用、管理情況。
8、組織中草藥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劑型,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
9、指導藥學院學生生產實習和醫療單位藥劑人員的進修工作。
10、組織實施藥品登記、統計工作。
11、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和值班
藥師崗位職責 篇5
1、藥學相關專業;有執業藥師資格證。
2、負責門店藥品質量管理,嚴格按GSP要求做好在柜商品養護工作。
3、對門店顧客用藥、薦藥咨詢負責、指導顧客合理用藥。
4、正確處理顧客關于門店售出藥品的咨詢、投訴,并做好相關記錄。
5、與店長協助處理門店其他相關事務。
藥師崗位職責 篇6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職稱,包括執業(中)藥師、從業(中)藥師、(中)藥師,其中外省(中)藥師需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考試,初級職稱的能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聘約;
2、具有符合要求的身體條件;
3、參加繼續教育并取得登記學分 ;
4、良好的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和職業態度。
5、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
6、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藥師崗位職責 篇7
1、負責公司證照管理,包括申報、變更、延續等相關工作;
2、負責配合質量負責人完成各項質量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質量管理人員上崗證、職業藥師注冊證的辦理工作;
4、定期對公司及藥店實施GSP情況進行檢查;
5、負責商品信息的完善工作;
6、指導藥品驗收、養護、保管和運輸工作;
7、配合藥監局日常檢查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8
1.醫藥相關專業中技以上學歷,持有《醫藥商品購銷員》證書或《中藥調劑員》證書;
2.具有執業藥師資格;
3.熱愛醫藥行業,熟悉藥學原理、藥事法規、藥品知識;
4.有強烈的工作責任感,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踏實、認真,進取心強,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藥師崗位職責 篇9
(1)負責處方審核、中藥抓藥、包藥、煎藥;庫房管理,中藥材管理及保養;負責藥房出入庫管理、藥品快遞;
(2)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提供用藥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的監測及藥品療效的評價;
(3)負責對中藥材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實施藥品全面質量管理;
(4)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以對藥品質量負責、保證用藥安全有效為基本準則,對違規行為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報告;
(5)領導安排的其他事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0
1、負責藥品GSP日常運營管理;
2、嚴格審核處方;
2、熟悉政府主管部門對醫藥行業檢查程序,并能按其要求完成工作;
3、完成門店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4、協助店長做好門店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1
1、熟悉藥品管理規范,明確門店GSP相關工作,嚴格把關藥品質量
2、掌握醫藥相關知識,有豐富的藥品知識,做好門店顧客用藥的咨詢銷售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2
1.熟練掌握藥理的基本作用和合理使用;
2.已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具有對中藥西藥的鑒別、藥材的養護、倉儲的經驗;
4.能夠指導顧客安全用藥,具有GSP經營質量管理經驗及藥品批發企業管理經驗。
藥師崗位職責 篇13
1.負責公司旗下醫保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
2.從專業角度指導門店銷售人員做好門店藥品銷售工作,負責門店的處方藥的審方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4
1、接待顧客的咨詢,了解顧客的需求并達成銷售;
2、負責做好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
3、負責門店的質量管控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5
1、負責藥品GSP日常運營管理。
2、熟悉政府主管部門對醫藥行業檢查程序,并能按其要求完成工作。
3、完成門店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4、協助店長做好門店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6
1、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
2、審核處方單,負責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的調劑和定期清點、養護管理;
3、做好用藥交代,宣傳合理用藥知識,指導病人安全用藥。
藥師崗位職責 篇17
1.根據GSP管理規范,做好門店管理工作;
2.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做好審方工作,制定調理方案;
3.執行門店商品到貨的驗收,合理儲存,完成每月業績任務。
藥師崗位職責 篇18
1、負責門店用藥咨詢工作;
2、 員工產品專業知識提升;
3、 負責門店GSP相關工作;
4、 協助門店完成產品銷售;
5、本崗位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