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崗位職責制度(精選5篇)
安全防護崗位職責制度 篇1
1、上崗前按照規定帶齊防護信號和通訊設備、備品,確保使用性能良好。
2、作業中集中思想,認真嘹望,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工地作業和列車運行情況。
3、在要求列車慢行的處所,列車接近時,站在來車一端的左側路肩上,展開黃色信號旗,立崗接車,顯示慢行信號。發現來車超過規定的慢行速度時,及時用對講機呼喚或用展開的'黃色信號旗急速上下搖動,要求列車減速到規定的限制速度。
4、認真注意觀察檢查線路的變化情況。對頂進橋涵施工,路基坍塌,線路扣軌架空作業等重點危險地段,要做到一列一檢查。發現危及列車安全時,要及時設置停車信號防護,并通知有關部門迅速進行處理。
5、認真記錄列車通過慢行處所的速度,如發現超速現象,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按規定設置停車或慢行防護信號。封鎖施工終了時,按施工負責人的命令,及時撤除停車防護信號。
7、工地防護員在收到駐站聯絡員發出的列車預報、確報后,要立即通知作業負責人,同時應加強警戒,監視來車。
8、在任何情況下,如施工地點的停車防護信號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車臨近時,防護員應立即向列車顯示停車手信號,使列車停車。
9、防護用通信設備必須妥善保管,經常檢查試用,保證在使用時性能良好。
10、與駐站聯絡員通話時,必須嚴格執行復誦制度,防止錯聽,并及時記錄通話內容。
安全防護崗位職責制度 篇2
1、成立安因全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向家長、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定期檢查幼兒園園內設施,發現不安全素應立即排除。
2、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杜絕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3、建立健全兩班制的交接班制度及登記(目前只屬于班級、門衛),幼兒接送制度(接送卡及接送車)。加強全體教職工的責任心,工作時間不離崗、不做私事。
4、要注意房舍、場地、玩具柜、玩具及運動器械使用的安全,定期檢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5、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吃藥時仔細核對(藥品、藥量、幼兒姓名)有毒藥品必須專人保管,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地方,藥品保管和服用要有醫務人員或班級保教人員專人負責(祥見藥物管理制度)
6、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做好食品衛生、消毒工作嚴防食物中毒(祥見食物中毒制度)
7、保教人員不準帶幼兒進廚房等不安全的地方,開水瓶、尖刀、刀子應放在安全地方,避免事故的發生。
8、消防器械定期更換,正確使用,安全通道隨時檢查、不要阻塞。
9、保教人員隨時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戶外活動時要注意觀察每個幼兒的動作,指導幼兒正確的.活動,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避免事故的發生。
10、園內出現各種事故,要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給予不同的處分。因此,保教人員在上班時間不能隨意聊天,而對幼兒放眼又放心。
安全防護崗位職責制度 篇3
1、必須在施工人員到達現場前到達防護地點,到達后首先與駐站聯絡員,施工負責人進行通訊聯系,確認通訊聯系暢通。
2、施工完畢,在確認所有施工人員都已撤離現場,并與駐站員聯系后,方可撤離防護地點。
3、嚴格按照防護制度要求帶齊和使用防護工具,防護記錄本等,并提前對防護工具進行檢查。
4、與駐站聯絡員,現場施工負責人之間,嚴格執行呼喚應答制度。
5、防護過程中,禁止聽音樂、看書、擅離崗位等從事與防護無關的工作和行為。
6、在作業人員附近進行防護時,發現現場違章應立即指出并制止。
安全防護崗位職責制度 篇4
1、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時開關大門。
2、保安人員值班時間衣著整潔、不得擅自離崗,上班不能做私事,不能聚眾聊天。
3、對來訪人員必須先確定身份,登記后方可入園。
4、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傳遞私人信件和電話。
5、堅持上下班交接制度,作好交接班記錄工作。
6、堅持夜班巡邏,防止盜竊,防止破壞教學設施。
7、節假日實行保安值班和領導帶班制。
8、本制度由園長及后勤主任監督執行。
安全防護崗位職責制度 篇5
1.現場防護員必須加強防護作業相關規章、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現場防護員在班前要休息好,嚴禁飲酒。
3、防護用對講機應專管專用,使用前必須確認性能良好。
4、防護員上崗前必須認真檢查、帶齊防護用品。
5、防護員擔任防護工作時不得兼職其他工作。
6、現場防護員必須及時、準確的接受駐站聯絡員發出的列車運行信息、各項施工命令,及時、準確的將列車運行信息、各項施工命令,傳達給施工負責人與施工作業人員并作好記錄。
7、防護作業必須認真執行“預報”、“確報”、“變更通知”和“復誦”制度。作業人員下道完畢,工地現場防護員應立即向駐站聯絡員反饋“下道完畢”信息并互通密碼。
8、現場防護員在防護工作中,嚴禁看書、閑談、離崗及從事與防護作業無關的事項。
9、現場防護員應根據現場作業實際,選擇瞭望條件好的'安全處所進行防護工作,與施工作業人員一般保持10m左右距離。每名防護員的最大防護距離不得超過150m,并隨作業人員同步移動或轉移施工地點。
10、現場防護員在列車接近作業地點前,應發出緊急下道的通知信號,確保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嚴禁漏報、遲報。如有機具擋道,工地現場防護員應果斷顯示停車信號防護,攔停列車。
11、現場防護員必須及時、正確的設置施工移動限速信號或移動停車信號。
12、封鎖施工時,工地防護員位于鄰線一側路肩,重點對兩線間作業人員進行防護。
13、工地防護員應及時告知駐站聯絡員施工進展情況。
14、現場防護員在列車確報通知下道時做到“三看”:一看作業人員是否下道完畢,二看使用的機具是否帶到安全處所,三看機具、料具是否超限,并報告駐站聯絡員。
15、現場防護員必須與施工人員同步上、下班,做好施工人員上、下班途中的防護工作,保持與駐站聯絡員的通訊聯系,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加強行走途中的瞭望,及時通知行走中的施工人員避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