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人員崗位職責(通用6篇)
保衛人員崗位職責 篇1
一、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協助科長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綜治、安全的規定,確保學院穩定、安全。
二、負責對門衛人員、保安人員的管理、培訓,并經常檢查、督促其認真履行職責,負責校衛隊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做好全院師生的法制、消防、交通等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有輕微違法違紀人員的思想幫教工作。
四、負責學院內的巡邏工作,檢查、督促、落實各崗位安全工作責任制,及時調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
五、發動全體師生堅持以防為主,開展多層次的群防群治工作,積極組織護校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災害、防破壞等安全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衛人員崗位職責 篇2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協助科長管理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三、監督檢查本單位安全保衛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四、負責大檢修及臨時搶修施工時的安全監督,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監護人員。
五、組織對上報上級部門的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協助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相應級別的動火作業票。
七、負責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八、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本科室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保衛人員崗位職責 篇3
1.協助學校利用多種形式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增強師生的治安保衛觀念和法制觀念。抓好學校的治安綜合治理,做好防特、防火、防盜、防毒等工作。
2.維護校內治安秩序,指導和協助門衛搞好工作。
3.校內發生大案,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匯報案情,并協助開展工作;校內發生小案,除匯報外,應根據實際情況,會同學校政教處進行及時處理;協助公安部門和學校政教處對失足學生進行教育、處理。
4.宣傳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5.督促學校管理好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定期檢查防火器材,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6.配合保管員做好財物保管工作,完善預防措施。
7.負責安排、督促節假日值班工作。
8.負責外來人員的借宿登記。
9.每天至少巡視學校及周邊三次,對可疑人員要過問。
10.協助單車保管員布置好學生單車在校內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11.定期向學校領導或公安部門匯報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
12.負責學校“綜治辦”的事務工作。負責與法制副校長聯系,落實安全教育工作。
13.完成學校和政教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保衛人員崗位職責 篇4
(1)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負責制定全縣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有關制定、規定和辦法,并組織全轄貫徹執行,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基層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和預警方案,對設施不全、防范意識較差的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
(2)負責組織全縣農村信用社實施“五防二保”工作,確保安全運行。
(3)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撰寫安全保衛方面的安全分析、預警方案和檢查報告。
(4)加強武器裝備的管理和保養,負責安全保衛人員及業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5)根據機構網點調整和業務發展情況,及時提出安全防范工作規劃和建議。
(6)嚴格警風警紀,與各信用社簽訂責任狀,落實崗位責任制,制止和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7)以身作則,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問題,輔導、監督、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落實情況。
(8)嚴格執行和落實守衛、押運等安全保衛有關規章制度,確保農村信用社人、財、物安全。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人員崗位職責 篇5
1、在院長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下,負責全院的安全保衛工作。教育本科人員牢固樹立為醫、教、研第一線服務的思想,努力干好本職工作。
2、負責組織領導院內的安全管理、治安防范和維護公共秩序,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法制宣傳,保證醫、教、研工作順利進行。
3、根據上級指示和實際情況,制定工作計劃,檢查、督促執行情況,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加以解決。
4、帶領保衛干部、院衛隊員和門衛等工作人員做好值班、巡邏、執勤以及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刑事案件、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民事糾紛等工作。
5、組織本科人員進行政治學習、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6、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素質修養。
保衛人員崗位職責 篇6
1、在分管礦長的領導指導下,負責日常治安保衛工作,定期向分管礦長匯報工作。
2、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及時調查處理各種違法違紀事件,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
3、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領導,對各項事故,要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報礦審批。
4、抓好門衛、巡邏人員的管理,每天保證24小時內有人在崗。對在礦內出現的打架斗歐、酗酒鬧事、無理取鬧者應及時制止。如制止不住,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煤礦正常工作秩序。
5、負責煤礦各類經濟案件的起訴和應訴工作。
6、保障煤礦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
7、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8、管理好礦區責任區的環境衛生,做好門前三包工作。
9、加強政治業務學習,配合公安部門偵破各類案件。
10、完成上級和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