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主任、副主任崗位職責
1、在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教育教學的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的決策,擬定教學工作計劃和教學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協助各教研室工作。期末根據教學執行情況做出教學工作總結。
3、負責督促、檢查教務管理、師資管理、教材管理和教學研究等工作。
4、組織教學例會等教學會議,檢查、督促會議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
5、負責檢查、考核教研室執行教學管理規章制度的情況。
6、建立教學質量評估檢查監控體系,加強教師教學水平考核,做好每學期教學檢查和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
7、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教學情況,積極進行教學改革。
8、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教務處副主任協助教務處主任完成以上工作。在主任離職期間,代行主任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