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科職責醫院急診科工作內容(通用3篇)
急診科職責醫院急診科工作內容 篇1
1.在分管院長領導下及醫務科指導下,負責科內的醫療、教學、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訂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報告。
3.定期查房,領導并參加危重、疑難病例的搶救與診治。主持各種疑難、危重、死亡病例討論會。
4.組織全科人員學習和運用國內外醫學先進經驗,開展臨床急救和新的診治方法及臨床教學、科研工作,及時總結經驗。
5.確定科內醫師輪換、值班、會診,安排科內人員外出進修、培養深造,不斷提高本科人員的業務水平,及時進行技術考核。
6.督促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急診科職責醫院急診科工作內容 篇2
1、在院長、醫務科領導下,負責急診科醫療工作。
2、負責組織并參與急診傷病員的診治、危重患者的搶救、復蘇與監護,適時組織院前急救。
3、經常檢查急救藥品、器材的使用、管理情況。
4、參與組織院外急救小組,指定車輛,配齊藥品器材,放在固定位置,隨時處于應急狀態。
5、負責組織本科業務訓練、人才培養和技術考核。安排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并擔任教學。
6、督促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嚴防事故、差錯。
7、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醫德醫風教育。掌握所屬人員思想情況、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提出考核、晉升、獎懲和培養使用意見。
急診科職責醫院急診科工作內容 篇3
1.在急診科主任領導下,按照首診醫師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
2.對來院的急、危、重癥患者,首診醫師必須采取有效搶救措施。
3.需會診的應立即會診,接到會診通知的科室和值班醫師需立即趕到,但首診醫師必須負責介紹病情,需轉入專科或住院治療的由轉入科室接診處理。
4.對急重病或各科“臨界患者”,首診醫師必須進行必要的檢查、搶救或處理,并做好記錄,同時請有關科室共同會診。
5.對需要緊急手術的患者,由接診科室醫師立即與手術室聯系安排,并同時進行必要的術前檢查和準備,及時手術處置;手術室和各輔助檢查科室應立即安排,不得延誤時間喪失手術搶救的機會。
6.對待中、重大搶救事故時,應及時向急診科主任反映情況,同時通知醫務科和有關領導。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