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崗位職責十篇
處長崗位職責 篇1
1、完善企業招聘制度、招聘體系及招聘流程;
2、分析公司人力資源需求,參與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3、擬定招聘方案,組織實施招聘活動;
4、甄別、選擇、建立和維護合適的招聘渠道;
5、進行工作分析,完成職位說明書以及簡歷甄別和招聘測試、面試、篩選、錄用等;
6、制定招聘預算并控制執行;
7、分析、評估招聘效果;
8、建立后備人才選拔方案和人才儲備機制。
處長崗位職責 篇2
1、協助上級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整體戰略規劃,并制定實施計劃、確保戰略落地;
2、修改和完善人力資源各模塊制度體系、管理辦法,優化人力資源工作流程;
3、負責部門日常事宜,做好招聘、培訓、員工關系、薪酬績效等日常工作;
4、其他相關工作。
處長崗位職責 篇3
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政策和會計法規;根據集團公司的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內部控制制度,推進公司財務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2、依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編制公司經費預算,負責實施并檢查各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參與公司各項經濟政策的制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規定及時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和年度財務決算報表,準確地提供各種財務信息。
4、嚴格依法依規管理各項收支,保證各項收入應繳盡繳;規范管理各項收費和票據使用。
5、負責對公司的二級單位財務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公司財務管理隊伍建設。
任職要求:二、任職條件
1、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求真務實,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操守,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熟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業務,具有履行職責需要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3、會計、財務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外派到學校工作的,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財會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外派到南陽公司工作的,必須具有本科學歷且中級及以上財會系列專業技術職稱。
4、具有5年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驗或相近管理職位經驗;具有大型企業或事業單位會計主管崗位或會計、審計、審計事務所部門負責人崗位工作經歷者優先。
5、具有宏觀戰略思維和較強的溝通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抗壓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心條件。
處長崗位職責 篇4
1) 執行及落實國內采購策略,以此支持所服務的經營部門業務發展,包括商品管理、談判、合同商討、庫存控制,成本和生產能力分析等。
2) 不斷學習、了解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并在采購過程中嚴格遵守。
3) 與經營部門的研發共同推動產品創新,質量提高和成本節省。
4) 遵守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招標流程,合同談判及追蹤、監督供應商的表現。
5) 制定相關的應急計劃、流程以應對供應危機的出現,如單一產品來源,不合格材料的處理。
6) 積極主動參與香港采購團隊的互動、分享市場信息,尋找共同采購的機會以加強對供應商的影響,穩定供應,改善成本。
處長崗位職責 篇5
1、定期對公司固定資金和流動資產的清查、核實,確保財產的準確性,加強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率;
2、協助財務預算、審核、監督工作;
3、負責員工報銷費用的審核、憑證的編制和登帳;
4、對已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帳;審計合同、制作帳目表格;
5、組織編制項目預算、項目決算及時反映各項目的經營業績,提交利潤分配方案;
6、能獨立完成全盤賬;指導并協調財務出納、會計等崗位的工作并監督其執行;
7、制定、維護、改進公司財務管理程序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8、向公司管理層提供各項財務報告和必要的財務分析;負責組織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利潤指標的完成;
9、熟悉稅收政策、財務政策、熟悉零銷會計工作內容及流程相關工作;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處長崗位職責 篇6
1、協助處理日常財務、會計及稅務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基礎財務的工作質量;
2、協助建立公司的會計核算體系,制定會計核算制度及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協助處理公司整體稅收籌劃與管理,維系好與銀行及稅務機關的關系;
4、協助建立公司預算管理體系,定期監督預算執行情況,上報管理層;
5、協助完成部門團隊建設和員工培養,制定財務內部相關指標,做好績效考核管理。
處長崗位職責 篇7
1、向局長、分管局長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局機關專設安全基金、活動經費和上級安全獎勵金負有資金保證和財務監管的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萬元安全經費,用于安全責任制獎罰兌現、安全教育培訓、召開會議、開展專項宣教活動,做到專款專用。
3、負責本處室車輛、設備、設施和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到人,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4、凡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機關重大安全事故,按“局應急預案”要求,積極協助有關科處室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處長崗位職責 篇8
1、負責研究所研發項目管理制度擬制,項目管理流程設計與相關制度制訂;
2、負責組織研究所前瞻技術研究和中長期規劃研究;
3、負責研究所科技項目申報;
4、負責研究所技術例會的組織召集;
5、負責研究所知識產權管理及研究所知識產權的布局;
6、完成分管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處長崗位職責 篇9
1、根據公司戰略需求,構建組織結構和人才崗位匹配;
2、優化人事部管理制度;
3、負責人才隊伍的層次建設;
4、薪酬計算和績效優化
5、根據企業培訓需求在現有培訓體系的基礎上進行培訓優化;
6、完成行政類工作,包括辦公室環境管理,辦公物品采購等。
處長崗位職責 篇10
1.財務核算。審核日常報銷付款等單據;復核付款;負責會計核算;
2.稅務管理。負統籌稅務申報及稅務相關工作;
3.資金管理。統籌學院資金工作和資金安全;編制資金日報;編制付款計劃;負責、統籌各類應收回款;
4.財務規劃。編制會計報表;組織統籌預決算;負責、統籌各類財務相關外部報表和各類審計報表;
5.團隊建設。培養、引領財務團隊成長;統籌財務處崗位人員安排和崗位職責;
6.做好部門內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7.執行學院和集團總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8.及時完成院領導和集團財務處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