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消防安全崗位職責(通用3篇)
小學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篇1
1 直接對商場消防主管負責,定期開展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止犯罪為主要內容的“四防”活動,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因素。
2 負責實施對商場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和點檢,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3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4 按照消防安全規定做好裝修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5 掌握處置突發性火災的救援工作,熟悉消防滅火設施的使用。
6 按照消防工作計劃執行各類消防演習配合其他部門做好消防設施設備的點檢工作。
7負責對廠商二次裝修的現場消防部分按物業手冊進行管理、監督及驗收工作。
小學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篇2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
3、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5、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小學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篇3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準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整改工作;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