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術崗位職責(精選3篇)
建筑工程技術崗位職責 篇1
崗位職責:
1、負責工地施工技術的優化和創新,為項目制定合適的施工技術方案。
2、作為公司工程項目技術指導,確認項目施工技術,處理可能出現的施工技術問題,保證項目正常、有序開展。
3、定期組織對施工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
4、其他領導交待的事務。
崗位要求:
1、大專學歷及以上,專業為建筑相關、化學者優先;歡迎應屆畢業生投遞。
2、主觀能動性強,有一定抗壓能力,工作計劃性強。
建筑工程技術崗位職責 篇2
1、審核土建工程的.預、結算,核算項目土建成本;
2、負責監控、分析項目動態成本,審核和統計分析項目工程進度款、設計變更、簽證等費用;
3、組織編制工程量清單與標底,組織編制報價分析;
4、負責項目方案論證前成本測算、成本對標,提出成本優化建議;
5、對于項目工程進度過程中各項成本變更審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項目預算、竣工決算資料的收集、審核、整理等工作;
7、負責項目施工過程中涉及變更和簽證的審核工作,動態管理項目造價;
8、負責工程竣工項目的審查評估,及時進行結算工作并對項目進行成本指標分析;
9、協助部門完成工程招標、供應商管理及成本信息庫建立等工作。
建筑工程技術崗位職責 篇3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組織項目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重要危險源控制策劃以及制定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方案;
8)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9)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