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崗位職責(精選3篇)
壓力容器崗位職責 篇1
一.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壓力容器安全正常運行;
二.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三.熟悉壓力容器各部件性能和主要結構,建立運行記錄與交接班記錄;
四.在操作過程中,嚴格遵守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運行;
五.在操作過程中,對于違反《特種安全設備監督條例》規定的行為,操作者有權、有義務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六.堅守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有事先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七.保持設備安全運行,杜絕跑、冒、滴、漏現象搞好環境衛生。
壓力容器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
負責壓力容器設計相關工作。
任職資格:
1、5年以上工作經驗;
2、熟悉容器設計法律法規;
3、獨立進行容器設計及強度計算;
4.持有壓力容器設計審核證、熟悉asme標準者優先。
壓力容器崗位職責 篇3
一、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
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了解并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壓力容器安全方面的規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領導責任。對壓力容器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檢驗及事故處理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設置或指定壓力容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3、組織制定并批準壓力容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壓力容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救援預案;
4、定期聽取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匯報,定期到現場進行巡查,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壓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應熟悉有關壓力容器安全方面的規定,依照法規、規章、標準及本單位的制度規定,履行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編制或主持制定有關壓力容器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及救援預案,報送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并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對在用壓力容器進行檢查;
2、編制或主持制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檢修計劃,并對檢修的質量進行驗收,保證設備完好;
3、檢查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本單位主管領導匯報、反映有關安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4、負責組織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5、對壓力容器安全管理上的重大問題(如事故、安全隱患等),向本單位主管領導報告,也可直接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三、操作人員職責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應熟悉壓力容器的結構與特點,熟悉壓力容器的操作規程,能夠正確操作,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并做好以下具體工作:
1、正確、及時地進行壓力容器的操作,確保壓力容器安全運行。正確判斷故障原因并及時排除。壓力容器發生緊急事故時,要及時匯報并進行正確的處理;
2、對所使用的壓力容器、安全附件及附屬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保證齊全、完好;
3、遵守壓力容器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紀律,不違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