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老師崗位職責(精選3篇)
主持老師崗位職責 篇1
職責描述:
1、負責5-15歲幼少兒播音主持、口才課程、語言表演的教學工作;
2、根據課程要求高質量完成授課內容
3、與家長溝通孩子的課堂表現,維護良好的.客戶關系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教育類專業背景,漢語言文學、播音主持專業優先
2、口齒伶俐、性格活潑開朗
3、羊毛端莊、氣質較好,有表演經驗者優先
4、普通話水平2級甲等以上
主持老師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描述:
1. 負責播音主持專業類課程的課堂教學、課程開發等;
2. 與學員有良好的`溝通和互動,能提供個性化的教學;
3. 講課能力和專業性強,教學經驗豐富;
4. 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他任務。
職位要求:
1. 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
2. 播音主持相關專業畢業,包括應屆畢業生;
3. 與人相處有親和力、樂于溝通、有較好的協調處事能力;
4. 有責任心,熱愛教育事業,思路清晰、敏捷、善于交流。
主持老師崗位職責 篇3
1、大專及以上學歷,“播音主持”或“學前教育”等相關專業畢業,具備普通話等級證書,統一培訓考核上崗;
2、有幼兒、少兒教育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日常有參與演講口才類競賽的優先;
4、熱愛教育事業,有愛心、有耐心、親和力佳,喜歡與孩子相處;
5、電腦操作熟練,善于溝通,表達能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