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生產崗位職責(精選3篇)
電池生產崗位職責 篇1
職責描述:
工作地區:安徽,馬鞍山市
崗位要求:
1、本科學歷以上、40歲以下
2、七年以上電池生產制造行業生產經驗,其中三至五年生產管理經驗。
3、熟悉電池(商用大型)制造企業的生產組織、質量保證和現場管理,熟練應用質量工具,掌握過程質量控制方法;
4、具備良好的計劃能力、指導能力、協調能力、決策能力及時間管理能力;
5、領導能力強,善于管理和培養生產團隊;
6、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人際溝通、協調能力,能夠適應高效率的工作環境;
7、為人誠信正直,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有耐心,抗壓能力強
8、會日語者優先
電池生產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
1、負責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控制生產進度,負責工序執行安生操作規程
2、監督、檢查生產過程中質量保證體系的執行,提高產品合格率。
3、負責生產過程中對人員進行合理安排、員工的操作技能培訓和安全培訓。
4、負責公司各項生產和管理程序、制度的執行和檢查。
5、負責生產所需物料的流向控制和損耗控制。
6、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高勞動生產率。
7、協助有關部門分析不合格品產生的原因,并妥善處理不合格產品。
8、負責公司各項生產產品的質量管理。
崗位要求:
學歷要求:不限
語言要求:不限
年齡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無工作經驗
電池生產崗位職責 篇3
大隊長職責
一、定期組織召大隊會議,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部署大隊的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計劃。
二、負責組織建立和實施執法大隊崗位目標責任制,細化考核細則,監督大隊各項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三、根據上級安監部門和安委會的指示要求,結合實際,組織實施日常巡查、專項整治、重點監察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督促建立轄區安全生產管理臺帳。
五、定期組織隊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隊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六、全面掌握轄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將有關安全生產問題向上級部門匯報,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副大隊長職責
一、協助大隊長做好大隊的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在大隊長外出或其它特殊情況下,履行大隊長職責。
二、負責制定大隊的各項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
三、組織開展和參加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專項整治、重點監察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
四、協助大隊長做好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五、督促隊員遵守監察員守則、工作制度等規定,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進行批評教育。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執法監察員職責
一、依法監察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糾正和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
二、參加各類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參加各類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四、遵守中隊管理條例和守則,認真履行安監工作者的職責。
五、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秘崗職責
一、負責安全生產監察中隊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綜合協調安委會、安監中隊辦公室公文往來,起草各類計劃、方案,報送各類工作情況、總結、報表以及安全生產信息發布等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教工作。
四、受理生產安全隱患舉報。
五、參加各類安全大檢查、安全專項整治和執法監察工作。
六、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網絡構建工作。
七、負責安監中隊文化體育活動。
八、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秘崗具體工作主要由隊員尹春林負責,隊員吳振南、張利燕協助。
檔案管理崗職責
一、綜合協調辦公室公文往來和文件歸檔、整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國家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教工作。
三、受理安全隱患舉報。
四、負責轄區安全生產管理臺帳、“一企一檔”建設、案卷整理維護等工作
五、參加各類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六、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網絡構建工作。
七、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后勤崗職責
一、負責大隊的內務、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負責執法文書、案卷、設備、器材的保管及日常維護。
三、負責安排大隊車輛使用分配工作。
四、參加各類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案件處理及危化品管理崗職責
一、負責依法監察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糾正和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
二、負責綜合協調案件和事故調查處理、“三同時”報告工作。
三、負責協調全鎮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管工作,協助監管全鎮建筑施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隱患的整改率。
四、參加各類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專項整治、執法監察工作。
五、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