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人員崗位職責(通用4篇)
建筑公司人員崗位職責 篇1
(1)具體執行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負全面管理責任。
(2)負責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做好環境保護,防止環境污染,保障設備、設施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3)負責公司管理方針和目標、指導相關內容在本部門的有效落實。建立和保持工程項目管理體系,明確職能和分工,對管理體系在本部門的有效運行負領導責任。
(4)組織質量、環境和健康安全狀況的改進活動,保證過程產品質量滿足顧客和相關方要求,不斷推進管理體系的改進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施工合同內容,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和糾正、預防措施。
(6)負責與顧客的'聯絡,實施顧客滿意程度測量,組織工程回訪、保修和交付后的服務工作。
(7)參與施工合同簽訂、投標預算書編制和圖紙會審。
(8)核定物資供方,審批物資采購計劃和采購合同。
(9)參與工程項目策劃、工程竣工驗收和管理評審工作。
建筑公司人員崗位職責 篇2
(1)負責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核定工程質量,驗收、確認特殊過程進行,對產品結果的有效性負責。
(2)負責本部門檢驗和試驗設備、計量裝置、監測設備的使用與管理,并建立臺帳并保持校準記錄。
(3)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方案,參與圖紙會審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工作。
(4)負責過程產品技術文件和資料的管理,對工程竣工資料收集、整理和移交歸檔,辦理竣工交付手續。
(5)負責輕微和一般不合格品的評審、處置和驗證。
(6)參與物資供方評價,參與進貨物資和顧客提供財產的驗證。
(7)參與入場教育。
(8)負責顧客滿意測量和工程回訪
(9)參與工程項目策劃和工程竣工驗收。
建筑公司人員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工程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具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對工程質量、環境保護和員工安全負直接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工程項目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負責組織入場教育,進行重大環境因素、重大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的交底。
(4)負責審批并組織落實月進度計劃,確保合同工期的實現,建立并做好施工記錄。
(5)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按時上報事故、事件并組織處理工作。
(6)負責組織施工準備工作和竣工項目交付前的申報工作。
(7)參與工程項目策劃、工程竣工驗收。
建筑公司人員崗位職責 篇4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施工規范、技術規程和質量標準,以及地方政府有關技術、質量方面的要求,對所承建的工程質量和質量管理負責。
(2)監視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對管理體系在本部門的有效實施負直接責任。
(3)負責組織施工過程中顧客滿意的監視和測量。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監督實施。
(5)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參與圖紙會審。
(6)負責進行單位工程技術交底,審核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審批技術交底和特殊過程作業指導書。
(7)負責組織過程產品的檢驗和試驗,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作出評定。
(8)負責組織對在施工程質量監視和測量,參與不合格評審,審批一般不合格品的'糾正措施。
(9)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培訓工作。
(10)參與工程項目策劃、工程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