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科科長崗位職責(通用3篇)
監督科科長崗位職責 篇1
1.負責本科全面工作。
2.綜合協調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
3.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原則,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
4.組織社會保險內部審計和內部審計人員參加省廳資料認證培訓考試。
5.負責處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
6.負責指導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7.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統計月報表工作。
8.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和督察工作。
監督科科長崗位職責 篇2
1.負責旅游質監科的`日常工作。
2.負責受理本市的旅游投訴。
3.負責受理并協助上級旅游質監科處理本市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
4.負責對旅游市場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5.定期向市旅游局和上級旅游質監科提交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旅游質監科交辦的其他任務。
監督科科長崗位職責 篇3
1.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受省委托,組織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工作。
2.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3.負責藥品經營許可準入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兩網”建設工作。
4.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核發醫療器械(ii類)經營許可證,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工作。
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管理工作。
6.開展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監測工作。
7.開展藥品經營、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8.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藥品招標等工作。
9.指導下屬縣(市)局藥品經營、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
10.落實上級領導、其他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