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長崗位職責(通用3篇)
水手長崗位職責 篇1
維護保養工作
1.按照“船舶檢修、養護責任分工”,負責船體及甲板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持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2.按照維修保養計劃和大副指示,安排水手工作。開工前布置任務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加強現場檢查,對高空、般外、進人封閉場所和其他特殊作業,必須提前報告大副和船長,并在現場督促和指導。
3.修船時,按照大副指示做好自修、監修和驗收工作。
抵離港工作
1.抵港前,按照大副指示,帶領水手做好首尾系纜、系鋪鏈和裝卸等各項準備工作。
2.進出港口、靠離移泊時,按大副指示,帶領水手收放引航員軟梯、舷梯和安全網,并在船尾協助二副參加系解纜等工作。
3.裝貨前,根據大副指示保持貨艙處于適貨狀態,升起吊桿、打開船蓋,保持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志清晰可見。
4.裝卸完畢,及時檢查貨物及易移動物件的綁扎情況,必要時予以加固;整理甲板屬具,落妥吊桿。
5.開航前,檢查木匠、水手是否全部到船。
6.出港后,及時整理固定系纜,必要時存入倉庫。
水手長崗位職責 篇2
1、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對躉船的生產作業、安全、行政管理負全面責任。
2、負責躉船移泊、船舶靠泊、離港及人員上下躉船等作業的安全管理,監督其作業人員遵章守紀,及時制止違章作業。
3、負責具體安排、組織、協調產品的卸車裝船(或原料的卸船裝車)各環節工作,包括管道的連接安裝與拆卸,以及吊機和提升纜車的操作等。
4、遵守躉船管理制度,組織召開班組安全、生產作業等會議,安排督促水手值班,搞好躉船清潔衛生和設備、物品的'擺放,經常檢查維護設備(包括艙底)、系纜、消防、救生等設施,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并做好值班、會議、檢查、維護等記錄。
5、負責領、發、管理躉船所需材料、物料、工具、勞保等工作,編制躉船修理、材料計劃,組織人員對躉船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躉船設備、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6、組織班組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學習,定期組織靠泊、系纜、消防、救生技能演練,不斷提高水手操作技能,督促班組成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遵守勞動紀律。
7、負責安排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8、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任務。
水手長崗位職責 篇3
一、在班長的領導下,認真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指令,對本崗位設備物資負責。
二、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加強設備巡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接到船只靠離碼頭指令時,佩帶必要的勞保用品,指揮協調船只安全靠離躉船,防止船只碰撞躉船等其他事故的發生。
四、根據江水漲落情況,及時調整躉船錨鏈,以防鋼引橋等其他設備事故發生。
五、對躉船及設備、設施負責監管,確保躉船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