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衛崗位職責(精選4篇)
消防保衛崗位職責 篇1
1、 全面負責項目部消防保衛工作;
2、 熟悉項目部消防保衛方面工作重點,每日對工程內部進行全面巡視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
3、 負責對工程各分承包方進行消防保衛方面安全教育,簽定責任書;
4、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備工程所需消防器材,負責消防設施及器材管理工作,每日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5、 建立健全消防保衛管理體系,負責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工后一個月內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做好相關記錄;
6、 負責辦理工程消防備案手續;
7、 對違反治安保衛法規、規章制度的行為、人員提出處理意見,上報項目經理批準;
8、 及時對消防保衛方面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防治措施,并負責組織落實整改措施;
9、 負責完成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消防保衛崗位職責 篇2
工程項目消防保衛及外事后勤員的崗位職責
對項目經理負責,崗位職責為以下內容:
⑴對職工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
⑵加強內部治安管理,認真落實'管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的工作指示;
⑶查破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案件,查處治安案件;
⑷嚴密各項防范措施,保衛要害部門的安全,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宗旨,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⑸負責追查破壞事故和破壞嫌疑事故,參與調查重大事故;
⑹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⑺辦理進場證和登記注冊,辦理動火證;
⑻領導現場警衛、義務消防隊;
⑼糾正違反消防法規、規章的行為,并向防火負責人報告,提示對違章人員及單位的.處理意見;
⑽配備、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檔案;
⑾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⑿做好擾民和民擾、接待與處理工作;
⒀協助生產經理做好現場工作;
⒁完成公安機關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消防保衛崗位職責 篇3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批,提出具體建議并監督實施。
3、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收人員需進行暫住證等資格審查,并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
消防保衛崗位職責 篇4
a. 負責企業內的保衛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和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b、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
c、負責進廠內施工隊伍的統計和臨時施工人員的登記,并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d. 掌握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通道通暢。
e. 組織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并對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訓練,負責全體職工的'防火、滅火知識教育。
f. 負責防火防爆區內固定動火點的管理。參加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g. 參加新建、擴建、改建、技改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計的“三同時”審查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