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場服務崗位職責(通用4篇)
案場服務崗位職責 篇1
1、負責錄入來訪、來電、辦卡、成交客戶的客戶資料;
2、收集置業顧問來訪白描、成交白描,交予經理批閱后送往公司客服部;
3、核對房源銷控,對價格表管理及更新;
4、剩余房源銷售情況更新;
5、發送價格表至公司指定郵箱;
6、明源軟件操作以及客戶性息的錄入更新
7、公司及開發商日報、周報、月報的制作;
8、每日填寫秘書日志,發送銷售短信;
9、項目人員提成結算;
10、項目傭金結算;
11、合同明細的制作及錄入;
12、其它臨時性工作的協調。
案場服務崗位職責 篇2
1、播報通知人員集合點名;
2、播報通知打掃衛生;
3、通知所有人員集合做早操;
4、播報通知開早例會;
5、播報當天中午和晚上值班人員;
6、案場背景音樂的.播放
7、案場氛圍調動,成交恭喜,與置業顧問進行互動、銷售配合;
8、提醒前臺輪排,關注客戶到訪;
9、核對房源銷售情況,對價格表隨時更新;
10、剩余房源銷售情況更新;
11、發送價格表至公司指定郵箱;
12、明源軟件內定單的打印;
13、監督前臺熱線電話的接聽;
14、其它臨時性工作的協調。
案場服務崗位職責 篇3
(一)案場銷售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銷售案場的全面工作負責項目客戶從來訪至交房后的聯絡,維護工作。
2、負責銷售許可證、物價審批文件等的辦法工作。
3、負責銷售部的裝修組織、驗收及現場布置(策劃部協助)。
4、對銷售人員的接待、電話接聽、下定簽約、回款、按揭辦理等工作進行規范、管理。協助銷售員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銷售難題。
5、對銷售人員進行日度業務、紀律評估。
6、組織、編寫案場培訓教材與銷售資料,做好對銷售人培訓,解決銷售人員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負責幫銷售員與未成交客戶保持聯系、掌握追蹤節奏。負責每日查看銷控表,對每天的銷售情況準確把握。
7、組織召開日會、周會、月底總結會。
8、組織案場的市場調查工作及對制度與法規的學習。
9、協調與工程、物業公司、財務部及總經辦的工作關系,以完成銷售承諾。
10、協助工程、物業公司解決好客戶的投訴。
11、辦理合同備案,協助總經辦辦理產權證及土地證。
12、參與項目前期工作,包括市調、項目定位、樓書及其他宣傳等,并對開盤后的廣告賣點提出建議。
13、銷控簡介、戶型圖、價格表、內部表格的制作及填寫。
14、對提供給其他部門的資料進行審核。
15、審核銷售員每日接待客戶資料梳理跟進,負責編寫每周案場總結和月底銷售總結。
16、宣傳貫徹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17、負責對已成交客戶做好售后服務,負責提醒應付款客戶及時回款。客戶反饋的問題及時向公司各部門反應并與客戶保持友好關系。
(二)、案場經理工作標準
1、參與市場調研,及時掌握房地產市場(特別是競爭對手)的基本情況,建立信息檔案,追蹤個案樓盤進程及演變,并定期寫出樓市分析和考察報告。
2、負責與建立好聯動渠道的中介公司、銀行之間有關按揭方面工作的對接協調與溝通工作把工作有序推進好。
3、能夠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月度銷售進度計劃。
4、能夠嚴格執行各種案場制度和業務規定,流程。
5、能夠控制案場氣氛,激勵團隊進取精神。
6、能夠隨時督促、定時核對、付款、按揭進度。
7、能夠每月組織4次以上的業務學習,每月一個批次次周邊競品調研。
8、能夠嚴格審核購房合同,抽檢合格率不低于95%。
9、能夠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任務。
10、能夠堅持每日晨會夕會,并填寫晨會夕會記錄。完成率不低于95%。
11、能夠保障每周在銷售案場時間不低于48個小時。
案場服務崗位職責 篇4
1、參與案場服務方案的制訂,案場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工作計劃、物品采購、人員招聘培訓等;
2、嚴格按照部門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主持所屬項目的日常工作;
3、負責案場、樣板房、庭院等的交接工作;
4、負責各部門的協調,處理重要事項,聽取下級各項日常工作的匯報;
5、負責每月規劃與總結(維修整改、物耗、參觀人數及次數、食品飲料消耗等的統計),及時向項目公司分管人員匯報工作情況并提供相關合理化的建議;
6、每日召開班前會,安排下達工作任務,傳遞各類信息,工作中負責監督下屬員工儀表儀容、服務禮儀、操作規范及工作區域內日常衛生檢查;每周召開一次周例會;
7、負責制定、落實本案場崗位責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以及建立各項管理制度。
8、負責對下屬員工的管理及團隊建設,每周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訓;
9、重視安全隱患,負責指揮、協調并落實緊急預案的實施;
10、進行成本核算、審查、控制部門的物品消耗,監督部門各項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
11、及時處理、協調與本項目有關的各類工作。
12、負責員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員工企業責任感;
13、負責確保本案場的質量記錄的完整,準確有效,并做好歸檔工作;
14、在公司領導的指導下,完成所分管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