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辦公室工作職責(通用4篇)
校長辦公室工作職責 篇1
一、基本任務
1、為校領導的行政決策提供情況和預案;
2、傳達、貫徹校領導的決定,搞好督促檢查;
3、協調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矛盾;
4、辦理校領導的日常事務。
二、主要職責
1、認真做好行政文書工作;
(1)根據國家行政機關文書處理辦法,制定學校公文處理工作細則,保證公文運轉的準確、及時、安全;
(2)做好重要文稿的擬稿工作;
(3)負責公文文稿的審核工作;
(4)負責校行政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撰擬;
(5)負責編寫學校大事記和學校年鑒;
(6)負責校印和校長印信的管理。
2、當好校長的參謀
(1)注意從文件、會議、信訪、提案、工作交往、報刊資料、檔案材料中廣泛收集和積累信息,及時進行綜合整理,提供領導參閱;
(2)在校長就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之前,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提出可供選擇的方案;
(3)協助校長組織好行政會議。
3、做好校長辦公會議決定、校領導指示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
4、協助校長協調行政工作
協助校長理順各級行政組織、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明確各自的職責權限,健全規章制度和辦事程序,保持經常性工作的協調一致。
對某些需要幾個部門緊密配合的工作任務,辦公室可以召開協調會議來解決配合、銜接問題。
5、協助校長抓好規章制度的建設。
6、負責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組織“校領導接待日”的工作。
7、履行學校綜合統計職能,包括組織指導、綜合協調各部門、各單位的統計工作,制定、實施統計工作計劃和統計制度,貫徹并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負責填報綜合統計報表。
8、積極開展公共關系工作,做好上級機關來校指導工作、兄弟單位來校參觀訪問的客人的接待工作,樹立學校良好形象,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合作。
9、協助校領導抓好檔案工作。
校長辦公室工作職責 篇2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與教育有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的指示、決定。
2、負責組織起草學校綜合性行政工作報告、總結、規劃和決定等文件。
3、負責組織安排校長辦公會議和其他校級行政會議議程并作好紀錄。
4、負責接待上級領導機關或兄弟單位的行政領導來校參觀、訪問等工作。
5、參與負責學校的信訪接待工作,管理校長信箱。
6、負責校行政公文的打印,信件、郵件、電報的收發及刊物訂閱、遞送。
7、負責管理學校印章和校長印章的管理使用。負責開具學校對外介紹信。
8、負責組織安排辦公樓平時和節、假日的值班。
9、負責管理全校各類檔案工作。
10、負責校領導日常事務性工作、用車的管理及外出的有關服務工作。
11、負責學校的計劃生育工作。
13、完成學校安排和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長辦公室工作職責 篇3
校長辦公室是學校行政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協助校領導綜合協調和處理學校行政工作的重要政務和事務。
1、負責校長工作會議、校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安排,牽頭組織和參與全校性大型政務活動或中心工作;
2、負責以學校行政和校辦名義制發各類文件,協助校領導組織起草有關學校綜合性工作或中心工作的文件和其它文字材料;
3、協助校領導和秘書長協調職能部門之間的相關工作,對重要工作進行跟蹤督辦;
4、負責以學校和校領導名義安排對外聯絡和行政接待工作;
5、負責機要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做好校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
6、負責學校的政務信息和綜合性統計工作;組織編輯學校簡介、年鑒等資料;
7、負責協調和管理學校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8、負責學校公章、校長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轉開各類介紹信;
9、負責校辦公樓和會議室的管理工作;
10、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掛靠校長辦公室,負責學校的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管理工作;
11、負責處理學校的法律事務,聯系學校常年法律顧問;
12、參與負責學校的信訪接待工作,管理校長信箱(含bbs校長信箱);協助校領導處理基層單位的請示、報告等事項;
13、負責學校公文、公函等收發工作,做好收發室工作;
14、協助校領導安排日常工作和處理重要突發事件;
15、完成學校安排和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長辦公室工作職責 篇4
校長辦公室是在校長室領導下的負責處理日常校務工作的職能機構,主要職能如下:
一、按學校工作計劃、校長辦公室會議或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安排好學校行政工作日程,給校長室提供行事日歷或時歷。
二、處理校長室委派或交辦的有關聯系、召集、調查、參加會議等工作;處理來往電話、函件、來訪接待等事務。
三、協助校長室做好人事管理和人事檔案工作及教職工的考核匯總。
四、保管和使用學校印章;做好學校文書檔案工作;及時進行文件、材料、資料的收發、登記、分類、傳遞、編目、編冊和保管工作;嚴格保衛保密制度。
五、根據校長室要求,及時組織并完成文秘工作任務,填好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各種行政報表,組織好年報材料,完成年報工作。
六、組織協調好學校的宣傳工作。
七、負責校園文化建設工作,做好重大節日和校內重大活動的籌備、安排工作。
八、負責外事接待工作,做好與外籍教師有關的各項工作;安排外事出訪工作。
九、協調、調配車輛。
十、承辦校長(副校長)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