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工作職責2篇
5、領導總務工作,切實做到為教育服務,為師生服務,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學條件。
6、抓好教師的隊伍建設,組織教職工學習政治、文化和教育理論,積極吸取外地的教育信息,逐步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文化和業(yè)務素質。
7、指導和幫助學校的團、隊工作,關心和支持教育工會和其他群眾組織開展活動,注意發(fā)揮這些組織的作用。
8、指導各級家委會開展工作,組織好家長會、辦好家長學校,搞好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教育。
9、推行校長負責制。組織本校教職工實施聘任制工作,建立優(yōu)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形成教師隊伍的優(yōu)化組合,激發(fā)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10、代表學校,作為法人處理學校對外一切事務。
11、副校長協(xié)助校長分工負責上述有關工作,要對校長負責,做好本職工作,校長不在時,代行校長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