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精選31篇)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
1.服從公司管理,可長期出差,能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監理工作;
2.協助簽訂監理合同,與業主建立良好合作關系,配合公司收取監理費;
3、擔任總監理工程師者:項目實施過程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__規定的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相關方案,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相關報審文件。
2、能獨立處理或協調監理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一般問題和技術指導。
3、主持工程會議,完成資料整理、收集、匯總和歸檔。
4、完成直接上級領導和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項。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3
1.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3.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5.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6.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7.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4
1、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行使監理合同授予的權限。
2、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3、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實施。
4、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5、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進行調換。
6、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7、審批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
8、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重要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9、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0、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1、調節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2、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3、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項目的竣工初驗,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4、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5
1、全面負責項目的施工監理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并督促項目監理部人員按要求開展監理工作;
3、根據工程進度及監理工作情況,合理調配監理人員;
4、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批復;
5、組織檢查現場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作業情況;
6、組織開展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
7、組織專業工程驗收、分部工程驗收、竣工驗收工作等相關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6
1、確定項目工程監理機構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
2、支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
5、主持項目工程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7、組織編寫并簽發工程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8、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9、管理項目人員及各事物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7
1、 負責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 根據技術交底文件,編制施工計劃;
3、 編制監理日志、監理月報、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等文檔,并提交監理主管(或總監理工程師);
4、 在監理主管的指導下,進行監理項目的開發商、客戶及各相關單位之間的現場協調工作;
5、 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質量情況;6、負責相關專業的按圖施工,辦理工程變更及洽商,按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對工程進行驗收。
7、 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監理主管提出建議。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8
⑴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⑵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⑶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⑷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⑸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⑹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于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⑺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⑻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⑼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對進場的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⑽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9
1、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
2、房屋建筑、市政道橋、給排水、機電安裝、園林綠化等相關專業;
3、有一定的文字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領導能力,工作認真負責,職業道德良好;
4、熟悉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0
1、審核受監工程參與各方主體的資質及質量保證體系;
2、編寫受監工程質量監督計劃;
3、審查被檢查單位所提供的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4、主持對受監工程的質量監督及檢測工作,重點監督工程參與各方主體質量行為及實體質量,并組織現場結構監督檢測;
5、對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的程序是否合法,資料是否齊全,實物質量是否存在嚴重缺陷實施監督;
6、審核工程竣工驗收后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并簽署意見;
7、審查受監竣工工程監督檔案。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1
1、指導、檢查監理工作,定期向相關領導報告工作實施情況;
2、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設備及配件的質量;
3、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
4、處理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5、進行工程計量;
6、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7、填寫監理日志,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8、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9、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10、協助領導協調參建各方之間的工作關系,按照職責權限處理施工現場發生的有關問題,簽發一般監理文件;
11、其他工作相關事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2
1、全面負責項目的協調和管理;
2、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施工組織設計并提出審查意見;
3、主持監理工作會議,解決現場施工中的實際問題;
4、協調業主、施工方的爭議,簽署、核實現場的工作量;
5、對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投資等進行全面控制。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3
1、 負責編制土建項目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審定土建項目各類報審表,并簽署相關意見;
2、 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報告土建專業監理工作的情況;
3、 參與并協助建設單位對土建材料的選用、報價的評審工作;
4、 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并在相關質量資料上簽署認定意見;
5、 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技術、經濟方案、申請、變更,并簽上相關意見,向總監理工程是或代表提出報告;
6、 核定進場材料憑證、檢測和證明質量文件情況,并經合格予以確認;
7、 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收集、匯總、整理和發放,協助編制監理月報;
8、 負責本專業工程計量工作,完成總監交辦的變更價款計量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4
1、全面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指導及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各階段、各類別施工圖紙的設計與改進,審核施工圖紙設計深度和質量,優化結構方案;
3、負責主持項目技術問題研討會,負責解決項目設計、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4、協助對現場質量進行監控和指導,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5、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技術、質量標準的制定,制定具體項目的技術與質量管理標準;
6、對項目的進度、安全、成本等為公司提出具體的控制建議。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5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服從工作安排,并對本人工作結果負直接責任。
2. 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3. 掌握設計意圖、熟悉施工圖紙和工程質量監督的技術依據。
4. 熟知施工現場的情況。
5. 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6. 工程質量事中監督,參加工程質量評定,分析質量事故原因及責任,提出補救意見和建議。
7. 建立質量監督日志,掌握工程形象進度,逐日做好工程進度記錄,按時編制各種定期統計報表。
8. 組織現場質量協調會。
9. 定期向主管領導報告有關工程質量動態情況;
10. 對工程竣工進行預驗,提出修改意見,參加竣工驗收;
11. 審核竣工圖及其他技術文件資料;
12. 整理工程技術文件資料并編目建檔移交。
13. 對工程質量負有直接監督責任。
14.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6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4.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5.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6.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
理工作總結;
7.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8.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9.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文件規定,保障安全生產,控制環境污染。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7
1、負責土建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與工程有關各方進行積極溝通,對各方關系進行有效協調;
3、負責工程驗收、平行檢驗、材料驗收、工程進度情況、安全巡查等;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土建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提出建議;
5、積極配合總監工作,積極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培訓和學習。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8
1、擔任一個建設項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承擔專業監理工程師法定管理職責。
2、在總監的領導下,按照法規、規范及公司管理要求,承擔本專業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進度管理、合同管理、資料管理等相關工作職責。
3、負責本專業監理細則編制與實施,負責本專業施工方案、施工計劃、變更申請的初步審查,負責本專業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的驗收。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上級提出建議。
5、定期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匯報請示。
6、根據本專業的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志、安全監理日志,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7、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負責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取樣、送樣見證、復試,合格時予以簽認。
8、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9、承擔公司職能部門和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19
1.嚴格執行合同是監理工程師和全體監理人員的基本規則。
2.監理人員應與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關系,做好事前監理、事中監理及事后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合同執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設計文件,了解和掌握監理工作的重點,及時處理發生的問題。
4.合同執行時,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監理工程師應對分包人的資質,施工能力認真審查。
5.監理人員不容許承包人發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輕易否定承包人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通過技術手段獲得利益的機會。
6.監理人員與承包人對工程質量的判斷發生分歧時,應以合同文件和檢測試驗資料為依據,切忌感情用事,或憑個人的看法和經驗隨意作出決定。
7.監理工程師監理的工程質量將受到危害時,應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勸告,提示的方法引導承包人進行糾正。如果承包人不聽勸告斷續施工時,必須果斷地指令暫停施工進行檢查。
8.質量的優劣既要以試驗和測量數據為依據,還應按規范要求對測量和試驗數據進行綜合評價才能做出結論。
9.監理工程師在計劃監控中僅指出承包人進度滯后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充分的根據論證并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進度。
守法和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嚴加處理。
10.工程計量時,監理工程師應切記:“計量一切合同內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職責,而復核這一工作則是監理人員的職責”。
11.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必須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檢查和記錄承包人的人員變動和工地情況,以及材料和施工機械運轉情況。
12.監理工程師給承包人指令時一定要謹慎,非合同內的事情在未與承包人協商前不要發出指令,因為承包人沒有義務接受合同規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監理工程師不能行使業主和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范圍以外的任何權力。
14.每日做好監理日記,掌握工程動態。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0
1.負責控制土建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土建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完成;
2.嚴格監督土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土建工程檢查驗收,隱蔽驗收及土建工程材料檢查驗收;
3.參加土建工程現場經濟簽證的審查確認,確保土建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4.負責協調總、分包配合工作及現場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1
1、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3、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4、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5、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6、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7、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9、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2
1、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師提出建議;
2、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 、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3、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4、定期向總監理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師匯報和請示;
5、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6、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日報;
7、核查進場資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
8、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9、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3
1、負責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
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5、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6、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7、其他相關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4
⑴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⑵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力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在任何時候不得行使如下權力:
⑴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⑵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開竣工報驗單
⑶審核簽認竣工結算
⑷調解業主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⑸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5
1、擅于分配監理機構各崗位人員分工安排。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質,并提出相關意見。
4、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5、檢查和監管監理人員工作,根據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合理調配。
6、負責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7、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6
1、負責項目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按照監理規范要求,對承建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總體施工方案等,負責項目監督管理,并提出監理意見;
3、做好監理工作計劃、小結、匯報和報表、資料、文件的整理、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工程監理日志,以及日常監理工程簽證工作。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的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7
1、全面負責項目監理工作,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總監職責;
2、按監理合同要求組織開展工作,負責項目監理機構日常管理;
3、負責項目團隊外部管理工作,組織項目內部培訓,落實項目員工考核;
4、落實公司工作標準及要求,做好項目技術資料的積累。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8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監理人員進場,檢查監理人員工作,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
7、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9、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29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2、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經理匯報本部門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3、負責公司監理抽簽工作;
4、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5、協助行政人力資源部完成監理部考核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30
1.服從公司管理,可長期出差,能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監理工作;
2.協助簽訂監理合同,與業主建立良好合作關系,配合公司收取監理費;
擔任總監理工程師者:項目實施過程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__規定的總監理工程師職責(共15條);
擔任公司技術顧問者:在公司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描述 篇31
1、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現場全盤負責。
2.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3.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4.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5.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6.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7.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9.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0.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質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