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通用4篇)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1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局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定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人品應調換其工作.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吉.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1.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2
1.有總監從業經驗,熟悉監理行業相關政策及工作流程;
2.負責現場旁站、巡檢等相關工作;
3.履行監理職責,管控現場進度、質量、安全工作;
4.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3
1、建設工程施工與保修階段工程監理的技術與綜合管理工作;
2、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工程監理的技術與綜合管理工作;
3、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工程監理的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總監理工程師進行綜合管理;
4、負責或參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項目的具體工作,包含不限于項目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規劃與設計咨詢、工程監理等;
5、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4
1、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工程進度控制計劃,審核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并組織監督實施;
2、主持工程會議,完成資料整理、收集、匯總和歸檔;
3、整體掌握公司各項目運營情況;
4、關注政府相關政策、行業信息等,開發重要客戶資源;
5、負責部門人員的管理工作,各方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