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職責權限范圍(通用3篇)
出納的職責權限范圍 篇1
★ 協助完成財務單據、發票、檔案等文件的準備、歸檔和保管及員工報銷;
★及時辦理相關證件的注冊、登記、變更、年檢等手續;
★ 申請票據,準備和報送會計報表,協助辦理稅務報表的申報;
★協助完成辦公資產、辦公用品與雜物的采購、維護和管理,統計行政費用的使用情況;
★協助行政/財務主管完成其他日常事務性工作;
出納的職責權限范圍 篇2
辦理銀行結算、對賬,銀行回單打印;
按會計要求錄入收、付款憑證;
負責開具各項票據;
費用報銷、支付款項時核查報銷單據與付款信息;
負責和銀行或其他機構的工作安排;
負責現場現金收付核對;
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納的職責權限范圍 篇3
1、負責日常現金、支票及票據的收付、保管及費用報銷;
2、劃轉、核算內部往來款項,到款確認,及時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
3、現金、銀行憑證制作、裝訂、保管;
4、協助會計準備每日、月單據及報表;
5、辦理與銀行之間的所有相關業務;
6、獨立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