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職責職責(通用3篇)
護士職責職責 篇1
1.認真執行各項護理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正確執行醫囑,準確及時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嚴格執行查對及交接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2.做好基礎護理和心理護理工作。經常巡視居室(病房),密切觀察患病老人病情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3.協助醫師認真做好重病老人的搶救工作。
4.協助醫師進行各種診療工作。
5.指導護理員進行護理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護士職責職責 篇2
1.在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做好體檢前準備工作。
3.負責體檢客人的抽血工作。
4.整理收集體檢資料。
5.負責中心各診室器械的清領與消毒工作。
6.負責中心物質的清領和保管。
7.主任不在時負責中心的接待與聯絡工作。
8.協助主任完成相應工作。
護士職責職責 篇3
1.在護士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2.負責每天的器械消毒、開診前的準備工作和診后的整理補充物品、更換床單等工作。
3.為病人提供初步檢診,測量體溫、血壓,并記錄在門診病歷卡上。
4.維持就診秩序,做好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