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通用9篇)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1
1、負責建筑專業設計計劃的編制、實施、監控和調整,參與考察與選擇設計單位;
2、負責建筑設計階段《設計任務書》編制審查、設計成果評審、施工圖內審;
3、協助參與項目報批報建、施工質量管理、施工圖設計交底及現場圖紙會審、工程洽商及設計變更、材料設備選型定版、銷售合同及宣傳物料審核等;
4、參與設計管理類制度、流程、標準、項目后評估、知識文件等總結起草和優化;
5、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2
1、組織完成建筑設計方案和施工圖設計,提高方案的合理性;
2、審查建筑專業的設計圖紙,并提出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
3、組織完成建筑材料的調研工作;
4、落實并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和相關設計圖紙的完善,及時支持和配合工程部現場施工管理的要求;
5、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務。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3
1、根據公司要求及意向,協助直接上級進行總體規劃等前期設計工作;
2、跟蹤各項設計的優化、修改、定稿工作;
3、設計資料的分類、管理工作;
4、配合上級維護相關規劃部門及設計院的關系;
5、積極協助配合其他部門的相關工作;
6、負責組織監督建筑專業有關的設計單位的工作,為項目的設計做好指導和配合工作;
7、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臨時工作。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4
1、從事建筑專業設計工作,有相關行業設計經驗的優先;
2、參加專業設計、制定方案以及技術問題的研究決定;
3、做好與其他部門和其他專業人員的協調配合。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5
1、負責項目建筑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協調工作;
2、負責項目的土地拓展、產品定位、階段項目整體的規劃、方案設計等;
3、協調設計公司與施工單位相關工作;
4、負責組織各階段的圖紙審核,做好設計院及項目的設計變更對接,整體把控圖紙質量。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6
1、根據設計要求完成建筑風格、外形等總體設計;
2、提供各種建筑主體設計,外墻設計、景觀設計等;
3、協助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施工技術問題;
4、參與建筑規劃和設計方案的審查,建筑圖紙修改。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7
1、根據產品功能定位和城市規劃要求,編制設計任務書或設計委托書,組織設計方案招標工作,對方案設計優化提供意見。
2、參與設計委托合同條款(專業部分)的擬定;根據需要參與設計委托合同的談判。
3、參與設計過程中對項目目標成本、設計質量、設計進度的控制;并負責監督設計單位對合同、協議的執行情況,及時上報部門經理(番禺經理)。
4、跟蹤市場對房地產產品要求,關注本專業的最新實用技術,對項目采用建筑新技術向公司提出建議。
5、組織監督地質勘察和控制測量工作,主辦設計合同與勘察合同的簽訂。
6、組織技術方案評審,包括設計規范標準采用、樁基礎與基坑支護、結構選型等重大技術問題,突發情況向番禺項目經理匯報。
7、跟進設計工作,針對設計中不合理的情形提出專業審查意見,并督促跟蹤設計修改,編寫設計質量問題月報。 8、組織施工圖會審。對設計圖深度,建筑的安全性、經濟性、合理性審查。 9、設計變更管理。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8
1、參與公司各項目概念方案設計、初步設計,負責施工圖設計中建筑專業的設計管理與監控,并對設計進度、質量進行跟蹤檢查。
2、審查建筑專業的設計圖紙、設計合同,并提出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
3、落實并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和相關設計圖紙的完善,及時支持和配合工程部現場施工管理的要求。
4、負責項目建筑設計方案等的評選工作。
5、組織協調設計院、施工單位、項目公司、公司各部門工作,按計劃推進建筑設計專業設計工作。
6、配合項目規劃報建工作。
建筑設計師崗位職責 篇9
1.根據專業負責人的安排制定設計進度計劃,按時完成所承擔的設計任務。
2.認真研究設計基礎資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設計標準,做好所負責部分的方案設計,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3.設計計算符合本工程的統一技術規定,計算準確無誤,符合本專業對計算書的質量要求。無論是手算還是電算,設計人均應該對計算結果的準確、安全、經濟合理負責。
4.施工圖階段,在專業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解決好所負責部分的工種關系,給其它專業提條件,參加各階段匯總。施工圖應該符合設計深度要求,構造合理。圖面緊湊、清晰、整潔、易讀。
5.計算書、圖紙認真自校,提高出手質量,對校對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提出的意見應該認真修改,并在校審記錄單上寫好處理意見。
6.按設計文件歸檔要求整理好設計文件,較專業負責人統一歸檔。
7.配合專業負責人做好設計交底工作,參加工地服務。
8.對施工圖實習及畢業實習學生所畫圖紙,設計人認真校對后,交校對人校對。
9.根據上級審核所定原則對設計文件、圖紙的設計質量、圖面質量及計算數據負責;
10.對所做工作與其它專業的配合協調負責;
11.對與校對人、審核人意見不一致時,有權要求上一級直至總師作進一步仲裁,對仲裁的最后決定仍有不同意見時,可以保留備案,但必須執行;
12.對所設計的工作因不符合規定而發生質量事故時負主要責任,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分析原因、總結教訓、進行檢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