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主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通用3篇)
保安主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1
1.負責購物中心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確保治安及消防的安全。
2.負責制定購物中心治安、消防管理方案,監督實施。
3.負責督導外包保安公司執行保安服務合同情況,并對保安公司人員進行培訓。
4.負責監控中心各項制度的制定、監督實施。
5.負責巡查保安各崗位儀表、儀容和執勤情況。
6.負責針對購物中心安全重點部位,制訂安全防范制度。
7.負責對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開展調查、記錄、分析,并及時報告營運經理。
8.負責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9.負責協調購物中心與當地警署、消防管理部門的關系。
10.負責對購物中心的治安、消防設備定期檢查、記錄,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11.負責檢查二次裝修現場,杜絕安全事故隱患。
12.負責制定、落實、檢查購物中心安全防火制度。
13.負責檢查保安日志記錄,跟進、完成未了事宜。
保安主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2
負責公司保安隊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公司所有安保工作的檢查、制度制定、人員安排;
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保衛工作
對內部、外部人員做好安全檢查保障工作;
完成上級領導交付的工作;
保安主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3
1. 負責擬定部門年度預算和工作計劃,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執行;
2. 負責制定部門各項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程,報項目經理批準后監督執行;
3. 負責制定部門員工月度、季度、年度培訓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專業培訓;
4. 負責根據公司制度按月度對部門員工進行績效評估和考核;
5. 負責制定園區大型活動應急方案,并組織部門實施;
6. 負責定期檢查部門各項記錄,糾正不合格項,并跟進整改結果;
7. 負責與各部門之間保持良好溝通關系,做好協助配合工作;
8. 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之間協調溝通,保持良好關系,配合協助政府部門安全工作;
9. 負責部門員工出勤排班的審核批準;
10. 完成上級交付的其他任務。